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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一中年女士来到户县法院余下法庭立案,起诉村医杨某名誉侵权。法官发现,这起诉讼的起诉人是高二在校生小敏(化名),来立案的是她的母亲。小敏母亲说,今年上半年,女儿身体不适,她陪着女儿到村医杨某处就诊,杨某检查后认为其患有胃炎,就开了一些胃药。不久后,村医就到处宣扬女儿“没有开花便结果”的谣言,影响女儿名誉,故以侵害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带女儿看病几个月后,户县一中年女子以女儿的名义将村医起诉到户县法院,理由是村医四处散播女儿怀孕谣言。然而法官调查发现,所谓的谣言竟全是这位母亲的臆想。
拿到诉状后,村医哭笑不得。“小敏只是患有胃炎,我怎么会无中生有胡言乱语来毁人名誉呢?”他认为,小敏母亲精神有问题,这些都是凭空想象的。
之后,余下法庭两名干警来到村医所在的村组走访调查。该村村主任等人反映,小敏母亲精神确实不太正常。小敏父亲则称,妻子属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精神分裂容易臆想。起诉的事他并不知情。
在与小敏父亲沟通后,办案法官与小敏见了一面。小敏说,她根本就不想起诉,母亲所说情况也根本没有发生,母亲的精神状况不稳定,她也很无奈。最终,在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后,小敏与父亲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撤回小敏母亲代为做主的侵权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小敏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父母,但因其母属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故由其父亲参与诉讼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父女俩撤诉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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