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教习诉户县法院法官魏阿英名誉侵权案近日周至法院正式立案 韦教习诉户县法院法官魏阿英女士名誉侵权案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终于11月26日在周至法院立案庭立案。 户县人民法院2013年7月29日对韦教习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户县分公司、户县电信局民事侵权案作出(2013)户民初字第01630号判决,裁定原告韦教习完败。审判长魏阿英女士在华商报2013年8月8日A15版发表《“你拖欠话费,我就曝光你”——认为受到语言威胁,户县一用户状告电信运营商维权,一审败诉》的通讯员文章,在陈述案件事由时,称2013年“2月27日,韦先生因拖欠费用,户县一电信运营商向其送达了一份《催缴电话欠费通知书》……” 韦教习认为:被告魏阿英作为“电信两案”官司审判长,应知原告韦教习质疑“欠费”之合理、合法性对案件公正判决的重要,但其新闻报道中却只字未提,且故意不用“据某某称……”等新闻基本表述字眼,在广大读者中造成原告韦教习违约欠费在先、电信合法追缴的“客观事实”,侵犯了原告韦教习的名誉权。 且,电信户县分公司身份为国有企业,户县电信局身份为政府单位,原告韦教习诉其侵权一案为公开审理案件,该新闻报道却以“户县一电信运营商”称之。被告魏阿英既是该案的审判长,又是新闻的撰写者,身份特殊,并非一般的新闻报道者,却故意模糊户县电信分公司作为国企的明确身份,隐去户县电信局的政府单位身份,为二者消除不利影响之意图明确。 韦教习认为:新闻报道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能随意取舍,有所偏向,误导读者。华商报发行量大,阅读率高,且有电子版本和网络论坛与之互动,影响力巨大,给原告韦教习带来大范围不良影响。故诉至法院,请求罚不避亲,公正判决。 朋友曾屡次劝告韦教习,并预见此案必败,个中缘由,不言而喻,送其外号“孤独必败”。韦教习笑而采纳,遂以孤独必败自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