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见义勇为协会征集会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见义勇为工作,规范见义勇为工作程序,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经县综治委同意,县见义勇为协会拟于近期进行换届,现将征集会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会性质及宗旨 户县见义勇为协会为核准登记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扬传统美德,遵守道德风尚,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勇于维护社会正义、弘扬正气,推动本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户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安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平安户县和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会员吸收原则 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遵守协会章程、决议的,可申请为单位会员。各镇(景区管理局)、县综治成员单位原则上均应申报单位会员。 凡热爱、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本县或暂住本县的各界人士,自愿入会的,可申请为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应达到以下条件: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拥护协会的章程;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会员享有的权利 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协会组织的会员大会;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执行协会决议;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声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协会交办的任务;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及时向协会反映见义勇为情况。 五、征集会员时间 2013年6月6日—2013年6月16日 请有入会意愿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入会申请表,于6月16日前报县综治办(县委办公楼三楼309室)。 附:1.户县见义勇为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2.户县见义勇为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户县见义勇为协会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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