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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14: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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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看完了你的文章,我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好人好报”,是对的,但你不能老挂在嘴上,老生常谈。提到警察,我想先谈谈什么是国家。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是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包括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强制机关。所以稍有一点知识的人都知道一个国家不能缺少警察。
警察是国家的组成部分,这个机构,人民警察的职责就是依法担负维护正常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责任,其本质就是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最高体现。人民警察所从事的一切工作,就是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人民警察要秉公用权。因为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也是人民给的。这种权力只能服务于人民。
尽职尽责,鞠躬尽瘁为人民服务,这才是每一个警察应尽的责任,请问骑在人民头上拉屎拉尿,作威作福,欺诈压迫百姓,丧尽天良的警察也该歌颂吗?
破案,是警察是尽职尽责,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表现,是正常的工作,不是不能宣传,在破案中表现的奋不顾身、临危不惧、不怕牺牲、英勇献身等精神不但应当宣传,还应当大力宣传的。
现实生活中,一些警察利用人民赋予给他的权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无恶不作,十恶不赦!
归根结底:英雄该宣传,害群之马该鞭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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