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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21: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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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作,是一个内涵深广、操作复杂、厚积薄发的过程,是书法作者书学功力、个人才情、审美取向、风格定位的集中反映。书法创作经过了从小书斋走向大展厅、从文人圈子走向大社会,并走向相对纯粹的书法艺术发展历程,书法的审美方式、创作观念、形式与技法的变化在历次国家级书法展览中都有表现,通过抒发性灵,塑造人格,表达个体人生的感悟,当代书法创作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当代书法作者群体也日渐壮大、成熟。
一、创作的两种心态
东汉的蔡邕在《笔论》中最早提出:“夫书,先默坐静思,沉密神采,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说的是书法创作是一种虚静态。韩愈道:“昔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又道出书法创作为一种炽情态。简单地说书法创作包含有意性书写和无意性书写两种心态。
1.有意性书写
书者,抒也,或抒发积极情感,或泻泄消极情绪。但在创作一幅作品时,往往受种种条件的限制,创作者总先考虑每个字的结构,使这些字本身产生合理的形态,再把临摹得来的线条加以理解,考虑全盘的章法,甚至作品风格、流派、趣味、情感、境界等都要思考,最后进入创作的角色。如沈尹默写字同样内容要写十几遍,即为创作而创作的理性作品,便是有意性创作。甚至作品的细节也被关注,当然“细节”是书写者基本功的具体外在表现,只有基本功扎实,才能书写出出神人化、见微知著的“细节”来,这种心态往往反映在一些沉静的作品里。
2.随意性书写
书法的终级目标是自然而天趣。内容、字体、章法甚至用笔、用纸、用墨都无所限定,信手偶然书写。这种创作注重大章法、大格局、大气势,注重神来之笔、天趣、生动。逸少、鲁公、景度、苏轼等书法一挥而就,留下珍迹,一切趋于无形,他们即兴挥毫,以书迹写心迹,率意抒性达情,正如苏东坡自诩“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宋代的朱长文也说:“栖迟卑冗,壮猷伟气,一寓于毫牍间。”这便需要一种天然的随意性书写。清代周星莲《临池管见》中说:“废纸败笔,随意挥洒,往往得心应手。一遇精纸佳笔,正襟危坐,公然作书,反不免思遏手蒙。”“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汉·蔡邕)有了任情恣性的条件,然后书之就会出佳作,这种心态往往表现在动势较强的作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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