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道路施工结束,承包方却要不回工程款,即使经过法院判决,村委会还是不履行给付工程款的义务。11月15日,在依法对一起工程款纠纷案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因村委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户县法院对该村村委会主任采取司法拘留。
2005年7月,户县蒋村镇一村委会与张某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由张某承包该村水泥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完成后,经结算该村委会下欠张某工程款近14万元。张某多次催要此款,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拒付欠款,张某遂提起诉讼。经户县法院判决,该村委会应给付张某下欠工程款共135339元。2010年2月,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多次向当事人及有关人员了解案情,数次前往被执行人村里督促其履行义务。该村村委会主任李某不是避而不见,就是借村里没钱为由推诿。2月底,法院依法扣划该村委会账户上9195.38元,并发放给张某。5月,法院又获悉村委会领取补助款近15万,但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11月8日,为了要回工程款,张某与亲属来到该村。李某得知后,煽动村民用挖掘机将张某车辆围堵、扣留长达三日,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户县法院执行局领导获悉后,亲临现场对双方进行说理讲法、批评教育。针对涉村委会案件执行难的实际情况,法院领导决定采取强制措施,11月15日,李某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户县法院果断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
目前,此案还在继续执行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