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从2010年10月起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开始加收利息。有关单位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个人及时缴费。
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相关文件精神,从2010年10月起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开始加收利息。11月份具体金额如下:
1.全额缴纳:2524.42×19%×12=5755.68元,利息:49.47元,缴费合计:5805.15元;
2.90%缴费标准:2524.42×19%×12×90%=5180.16元,利息:44.53元,缴费合计:5224.69元;
3.60%缴费标准:2524.42×19%×12×60%=3453.36元,利息:29.7元,缴费合计:3483.06元。
据悉,每月利息费用有所不同,12月份利息将多于11月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个人应及时缴费,以避免多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