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户网|西户社区网|官网|户县网站新闻!

西户网/西户社区网(官网)
户县本土 便民 公益 互助  XHUME.CC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搜索
查看: 5255|回复: 6

[户县报导] 关于开展县城区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23 22: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访问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为了规范我县营运市场,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改善我县城区交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开展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利用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活动。

  二、严禁载客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在环城路以内以及长虹十字至北转盘、人民路至铁路十字路段通行。

  三、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严禁非法销售电动三轮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

  四、电动三轮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罚。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严禁上路行驶。对驾驶无牌无证或使用假牌假证的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或者无驾驶证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拘留驾驶人员。

  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不得违规载人,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六、广大群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法载客的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乘坐上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乘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因违反交通管理规定被扣留车辆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可以依法处理。

  八、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工商、市容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九、阻碍人民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10-10-24 07: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曾记得有人说了三句气话:
1.拆了钟楼建一座火葬场,来增加销售冥人用品及花圈摊贩的收入。
2.封闭所有医院,来增加销售棺材人的收入。
3.户县境内所有的公交车与出租车停运,来增加三轮车营运人的收入。
发表于 2010-10-24 08: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24 10: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24 14: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阵风吧
发表于 2010-10-24 17: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24 20: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版权所有  陕ICP备11003684号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西户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网站营业执照公示】

平平安安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