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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hs1220 于 2010-8-24 21:10 编辑
户县天然气公司违规收费 政府法规成空文 群众利益谁来保障
县委陆书记、代县长张永潮:
您好! 至今户县天然气公司仍在收取安装天然气2278元,比省市物价局规定多收760元?凭什么多收?! 户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对网民反映户县天然气安装费的回复,安装天然气的价格为什么是2278元? 户县建住局不按法规办事,违规滥批乱作为,是不是有什么“黑幕”??怪事!户县物价局行政不作为,户县天然气公司违规收费,为何对此案查处没有结果???
2002年8月,省财政厅经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制止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综〔2002〕61号),明确规定“凡涉及天然气初装费问题的,一律按陕政发〔2002〕25号通知规定执行,应立即停止收费。各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
2003年10月,《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陕价管函〔2003〕137号),该函是对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请示》就对天然气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答复,立即停止天然气初装工料费收费。
西安市物价局于2007年5月下发了《关于停止收取天然气建设资金的通知》,要求各天然气公司停止向居民收取760元的天然气建设资金(管网建设城市配套费)。通知要求,从5月10日起,各天然气公司停止收取天然气用户的建设资金。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天然气公司认真清理所有收费项目,对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同时,各营业收费场所要做好相关价格、收费的公告工作,在显著位置将天然气价格及燃气安装、维修收费等文件依据、标准进行公示,确保天然气的正常供应。
律师王洪表示,既然天然气初装费已被明令取消,收取这笔费用就属于违规行为,几年来收取的初装费就应该退还给市民。 陆书记 张县长: 看一看西蓝天然气公司超标收费问题蓝田县政府的态度;
蓝田县政府关于天然气初装费有关问题的调查回复。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县物价局、住建局抽调专人组成调查组,经调查发现,西安市西蓝天然气公司确实存在超标准收费问题。针对这一问题,调查组责令西蓝天然气公司立即整改,截止目前,该公司已正式向各小区下发通知,停止收取超标准费用。同时,县物价检查所已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对此案进行查处。
陆书记 张县长: 中共户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县委书记陆晓延主持闭幕式并讲话:二要切实转变作风。坚持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事情抓起,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切实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转变作风、塑造形象。三要严明工作纪律。要抓一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在全县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对政令不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县政府召开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张永潮作重要讲话。指出,四要以人为本,强化监管,切实增强管理社会的能力。社会管理要以民为本,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户县建设。
强烈呼吁: 为了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天然气公司违规收费的突出问题,对在效能建设中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存在突出问题久拖不决的,要予以追究。对问题较多、影响较大、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还户县老百姓公道! 愿“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执政为民”不是一句空话!!!
盼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