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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报导] 户县天然气公司无证违规收费 公然挑战政府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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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8: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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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008 于 2010-4-2 18:30 编辑

户县天然气公司
                                          无证违规收费  民愤难消
                                          政府红头文件  置之不理

       无证收费,作为政府物价部门早有法规严令禁止,而一些垄断行业反借以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为名推卸责任,明知故犯。那么,谁能置物价部门的文件于不顾,享有无证收费的权利呢?

     近日,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户县天燃气公司在收取他们的天燃气安装费每户3248元,已远远超出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标准1518元。此事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日前,记者专程赶赴户县调查。

     天然气办公室成自由市场   买卖自由

     在户县的一些居民小区,群众颇带怨气地向记者述说,我们这里每户安装天然气竟然给户县天然气公司交2248元的安装费,带壁挂炉的则需交3248元,比政府标准高出750元。

     当记者以户县小区居民的身份,前往该公司了解收费情况。办公室的一女同志声称管理文件的同志未在,经再三要求,她提供了一吕(音)姓同志的手机号让联系。

     记者:您好,我是一小区居民,我现在要交天然气安装费,但是对政策不是很了解,能否看一下你们的收费许可证以及相关文件。

     吕:我在外面,现在看不成。

     记者:收费许可证等相关经营手续按规定,在业务科室要上墙悬挂的,你们这样做合适吗?

     吕:你是用户还是?

     记者:用户。

     吕:你看,是这样,你能装就装,不行就算了。

     物价局:“没有收费许可证,招商项目难管”

     随后,记者来到县物价局,见到两位负责人。就记者所提及的天然气公司收费问题,物价局的一负责人解释:此事我们也接到过投诉并按价格法相关规定对其调查,发现其无收费许可证,主要原因是户县天然气公司归市属,而且也是户县的引进项目,我们也只有督促权力,很为难!

     3月22日,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公司王经理。据他讲,收取天然气安装费带壁挂炉是3248元。至于此项相关收费的许可证目前尚未拿到。按照西安市政府相关规定,天然气安装费加上计量表确应为1518元,但公司多收的750元是因为当地县政府没有给我们返还城市配套费用,这主要也是政府协调不到位所造成的。

     相关链接:

     西安市物价局于2007年5月下发了《关于停止收取天然气建设资金的通知》,要求各天然气公司停止向居民收取760元的天然气建设资金(管网建设城市配套费)。通知要求,从5月10日起,各天然气公司停止收取天然气用户的建设资金。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天然气公司认真清理所有收费项目,对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同时,各营业收费场所要做好相关价格、收费的公告工作,在显著位置将天然气价格及燃气安装、维修收费等文件依据、标准进行公示,确保天然气的正常供应。

     2005年6月20日,西安市物价局和西安市财政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问题的规定》,文件规定:城市配套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收费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城市配套费征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城市建设专项收费票据。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及周至户县、高陵和蓝田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2005年7月11日,西安市政府明文规定,天然气公网建设费(天然气公司所说的
建设资金费),在城市配套费中收取,由城建部门统一收取。即城市配套费中已包含了公网建设费。
发表于 2010-4-2 19: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呢
发表于 2010-4-2 22: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按相关政策收费吗?
发表于 2010-4-2 22: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0-4-2 23: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霸王条款
发表于 2010-4-3 00: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
发表于 2010-4-3 08: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城里人就是苦,看咱村里的,抓一把苞谷壳子,玉米棒子随便往灶火里一撂,这火气就上来了。

住在城里还得这个那个的限制,真是让我们村里人为你们叫屈啊!
发表于 2010-4-3 23: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窝是垄断单位,当今中国垄断压倒一切!!
发表于 2010-4-3 23: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垄断我怕谁!!!
发表于 2010-4-5 21: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苦,户县百姓更苦
发表于 2010-4-6 08: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是个*!***说要抑制房价,马上出现几个地王,谁怕政府谁瓜*!
发表于 2010-4-6 09: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njh200902 于 2010-4-6 09:51 编辑

市场经济,你嫌贵不用的了。
几十年没气你不照样活过来了。
离开他还有电、油、煤、柴......??
全县没人用,看他向谁收费去?
用不着生气的。
发表于 2010-4-6 10: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户县 是杯具
发表于 2010-4-6 13: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7-18 20: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关注!
发表于 2010-7-27 21: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县天然气公司无证违规收费 公然挑战政府法规

              10-04-02 西部法制报记者 陈杰钢

户县天然气公司

无证违规收费  民愤难消

政府红头文件  置之不理


     本网讯(记者陈杰钢) 无证收费,作为政府物价部门早有法规严令禁止,而一些垄断行业反借以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为名推卸责任,明知故犯。那么,谁能置物价部门的文件于不顾,享有无证收费的权利呢?
     近日,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户县天燃气公司在收取他们的天燃气安装费每户3248元,已远远超出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标准1518元。此事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日前,记者专程赶赴户县调查。
     天然气办公室成自由市场   买卖自由
     在户县的一些居民小区,群众颇带怨气地向记者述说,我们这里每户安装天然气竟然给户县天然气公司交2248元的安装费,带壁挂炉的则需交3248元,比政府标准高出750元。
     当记者以户县小区居民的身份,前往该公司了解收费情况。办公室的一女同志声称管理文件的同志未在,经再三要求,她提供了一吕(音)姓同志的手机号让联系。
     记者:您好,我是一小区居民,我现在要交天然气安装费,但是对政策不是很了解,能否看一下你们的收费许可证以及相关文件。
     吕:我在外面,现在看不成。
     记者:收费许可证等相关经营手续按规定,在业务科室要上墙悬挂的,你们这样做合适吗?
     吕:你是用户还是?
     记者:用户。
     吕:你看,是这样,你能装就装,不行就算了。
     物价局:“没有收费许可证,招商项目难管”
     随后,记者来到县物价局,见到两位负责人。就记者所提及的天然气公司收费问题,物价局的一负责人解释:此事我们也接到过投诉并按价格法相关规定对其调查,发现其无收费许可证,主要原因是户县天然气公司归市属,而且也是户县的引进项目,我们也只有督促权力,很为难!
     3月22日,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公司王经理。据他讲,收取天然气安装费带壁挂炉是3248元。至于此项相关收费的许可证目前尚未拿到。按照西安市政府相关规定,天然气安装费加上计量表确应为1518元,但公司多收的750元是因为当地县政府没有给我们返还城市配套费用,这主要也是政府协调不到位所造成的。
     相关链接:
     西安市物价局于2007年5月下发了《关于停止收取天然气建设资金的通知》,要求各天然气公司停止向居民收取760元的天然气建设资金(管网建设城市配套费)。通知要求,从5月10日起,各天然气公司停止收取天然气用户的建设资金。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天然气公司认真清理所有收费项目,对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同时,各营业收费场所要做好相关价格、收费的公告工作,在显著位置将天然气价格及燃气安装、维修收费等文件依据、标准进行公示,确保天然气的正常供应。
     2005年6月20日,西安市物价局和西安市财政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问题的规定》,文件规定:城市配套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收费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城市配套费征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城市建设专项收费票据。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及周至户县、高陵和蓝田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2005年7月11日,西安市政府明文规定,天然气公网建设费(天然气公司所说的建设资金费),在城市配套费中收取,由城建部门统一收取。即城市配套费中已包含了公网建设费。
发表于 2010-7-27 22: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然气安装费是笔乱账


调查背景

  近日,天然气“初装费”早已取消的消息,引发了社会对天然气政府定价公信力的质疑。天然气收费哪些是合理的?安装天然气的缴费情况到底怎么样呢?截至昨日下午,共有1186人、550个小区参与了本期调查。结果表明,七成人对出台了4年之久的“取消天然气初装费”政策全然不知。天然气安装过程中收费项目繁多,价格缺乏公示,信息的严重不对称,让众多天然气民用消费者的知情权无从体现。  



  核心数据

  49.1%被调查者 天然气收费项目繁多,名目不清

  75.2%被调查者 看了报道才知道“天然气初装费”已取消

  84.1%被调查者 小区代收天然气安装费用时,并未公示

  85.1%被调查者 天然气费用产生的来源和用途,都应向社会公布

  95.3%被调查者 物价部门应对天然气收费进行专项检查

  核心观点

  天然气安装费存在的问题,反映出一些拥有公共资源的企业,往往容易不自觉地把公共资源私化,同时不自觉地用公共资源谋小团体的利益,由此产生既得利益层。而政府个别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使公众信息严重不畅,所以产生信息“冬藏”的现象,致使公众利益受损。

  代收费无发票 收费名目混乱

  数字说话2002年,财政部发文取消“天然气初装费”。然而,这一与每个天然气用户利益相关的决策,很多人至今都不知道。

  调查显示,75.2%的被调查者“看了本报近日的报道后才知道”;14.2%的被调查者“到现在也不知道”;而在“财政部下发通知时就知道”的仅占7.9%。

  让很多人至今困惑的是:财政部发文取消的“天然气初装费”究竟指的是哪一项收费?为什么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收据上仍写着“天然气初装费”?

  记者调查2002年4月23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是指公网建设初装费和用户工程初装费。但由于天然气安装收费多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或单位代收,没有统一的发票,所以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或单位仍将全部天然气安装费用统称为“天然气初装费”。

  房地产开发商代收的随意性加剧了收费名目的混乱。在本次调查收到的近一百张天然气缴费票据中,只有一份是“陕西省西安市建筑业统一发票”,收款内容为“工程初装费”;其他的都是由代收方开具的收款收据,收据上有关天然气收费的名目也很混乱。

  嘉宾观点公共设施如路、水、电等都曾经历过“霸”的局面,天然气让我不得不再次想到这个字。政府不断强调“服务”,但一个与公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政策,竟被“冬藏”了4年。而至今仍未见政府主管物价的部门正面回应,这不能不说是文明社会、法制社会的悲哀。

  少数人缴费高达4000多元

  数字说话虽然天然气实行统一定价标准,但在安装过程中,各种配套设施的价格却让收费变得飘忽不定。调查发现,天然气安装费相互之间的数额差距较大,68%被调查者的收费波动范围为2000—3000元。其中每户安装费用差价都在两三百元左右;但也有少数被调查者缴费在3000元以上;1.7%的被调查者缴的费用竟在4000元以上。

  缴费项目中,除天然气公司公布的六项费用外,诸如壁挂锅炉增容费、点火费、保险费、报警器费也出现在用户的缴费单上。在这些额外收费项目中,壁挂锅炉增容费的缴纳率名列第一(占34.7%),其次为强制收取的报警器费(占31%),入网费(占30.4%),其他(占26.1%)。

  记者调查4月19日,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不允许向购房者收取“壁挂锅炉增容费”。而宜人家园小区一住户去年的一张缴费单上显示,“壁挂锅炉公网增容费”为795元。就此,负责代收的西安翔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天然气设施安装合同”第5条写道:“壁挂式锅炉用户660元/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旁边则附加手写的一句话:“100-120平方米,795元/户;120-150平方米,990元/户”。

  对此,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用户发展部工作人员解释,天然气公司并没有“壁挂锅炉公网增容费”一项收费。对壁挂锅炉,公司收取的是“壁挂锅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但收费标准却与“壁挂锅炉公网增容费”完全一致。调查发现,诸如“报警器”等“选购品”,

  实际中多是由房地产开发商代为选购,作为天然气安装项目的“捆绑式”产品出现。对于报警器的品牌和质量,多数用户更是一无所知。

  嘉宾观点天然气是由政府出面,由天然气公司开发,服务于大众的公益项目。资源的垄断性带来配套技术和设施的专有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公众的选择权必然难以实现。

  同一种收费项目有多个名称

  数字说话天然气安装费名称的模糊,反映出在政府———天然气公司———代收方———终端用户这个链条中,信息不断递减,用户是了解信息最少的一方。

  调查数据显示,高达84.1%的被调查者表示,天然气开通缴费时,“没有公示,只说交‘天然气初装费’”;仅10.3%的被调查者表示“有公示,价目很清楚”。

  即使在出示了“收费项目”的小区中,同一个收费项目往往有多个名称,消费者完全无从辨别合理与否。仅760元的建设资金一项,就有“公网建设初装费”、“居民用户建设初装费”、“城市建设费”等多个名称;1300元的“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一项,则以“民用户工程初装费”、安装材料费、入网费、初装费等多个名称出现。更有甚者,有的小区在公示中,将几项收费合称为“天然气初装费”或“入网费”,然后附加以点火费、增容费等其他名目。在咸阳一小区,缴费单上竟然多出“庭院管网费”、“设计费”等5项收费项目,共花费3721元。

  对此,调查中49.1%的被调查者反映“天然气收费项目繁多,名目不清”;29.4%的被调查者反映“开发商收费不规范”;而表示“收费基本规范”的仅有4.2%。

  记者调查 有关天然气安装费的具体项目,消费者只能在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的电子显示牌上获悉。该公司用户服务部只提供口头咨询,并不提供收费项目的书面材料。公司网站上也没有收费项目明示。而在与天然气公司签订“天然气设施安装合同”的代收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商处,对价目的公示也是简单的张贴公布,并没有附以相关文件和规定。而对决定用户缴费数目的“天然气设施安装合同”,多数代收方更视为“商业机密”讳莫如深,并不愿提供缴费原因的详细信息。

  律师说法 陕西态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凯文:虽然天然气是国家资源,但天然气公司和消费者是合同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的约定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的规定。天然气公司应该执行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其收费应当得到国家物价部门的批准。如果天然气公司隐瞒事实,造成消费者产生重大误解,用户发现后,有权让其返还多收的部分,国家也可以对其进行行政上的处罚。

  天然气用户要求了解收费信息

  数字说话随着天然气用户的不断增长,人们对天然气相关费用的信息却严重封闭。因而“天然气初装费已取消”的消息犹如导火线,点燃了用户要求了解收费信息的愿望。调查中,

  95.3%的被调查者强烈呼吁:物价部门应对天然气收费状况开展专项检查。更有85.1%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关天然气的费用应向社会公示。

  记者调查 读者来信、网络评论、电话表述,有关天然气安装费用的询问、猜测、评论潮水般涌起。宝鸡市民卜宏业在来信中写道:“天然气是国家资源,是全社会的资源,天然气公司作为开发方,具有垄断性和公益性。因此,对天然气的信息,政府和公司都有义务及时向社会公布。但事实却是,用户除了缴费,得不到任何信息,我去年为安天然气缴了两次钱,开的收据都是‘初装费’。”

  物价部门目前还在进行调查

  昨日,西安市物价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还正在进行调查了解,因涉及的部门、收费项目等问题较多,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有结果,现在没有办法表态。

  嘉宾观点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应该进行一种沉重的反思。公众信息严重不畅,这是和服务型政府背道而驰的。由此产生的副作用远远大于金钱的损失,直接影响到政府团队在公众心目中的印象。因此,在天然气安装费等收费问题中,如果要追究天然气公司的责任,首先挨板子的应该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如果要接受公众审视,价格部门应该站在最前面。而目前快速公开被“冬藏”的政策,给公众一个说法,消除人们心中阴影,才是政府亟须做的。(本月嘉宾:张杰 职业策划人)

  专家把脉

  西安市社科院现代企业研究所所长康志祥认为,现代社会中,政府、企业和个人都要讲诚信。诸如天然气、电信等垄断行业,因为占有着社会稀缺资源或者具有政府背景,在很多方面占有优势,很容易造成企业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这也意味着,这些行业担负着更大的社会责任,更应该把信息公开。否则,企业对社会的不负责损害的也是政府的公信力。

  主持人说

  “觉醒”的市民为何要打天然气官司?咸阳张老汉的举动让一大批蒙在鼓里的天然气用户如梦初醒:“天然气初装费早已经取消了,为什么我们还要缴费?”

  回想记者最近一直调查天然气安装费收费问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直含糊其辞,不正面回答公众的质疑。

  让百姓不可理解的事情还有很多,12358物价举报电话也显得无能为力,举报投诉天然气乱收费等项目,12358不受理投诉,反而又直接推到物价局相关处室,百姓的投诉就在这种“推来推去”无人受理的状态中受着煎熬,对于天然气安装费的面孔,大家至今仍是“雾里看花”。

  耐人寻味的是,政府定价———天然气公司———房产开发商———最终居民用户,在这条天然气的销售链条中,“觉醒”的只有市民。显然,在天然气开发仍是垄断性经营、在房价仍是卖方市场的形势下,普通市民始终只是所有费用的买单方,所以,同一个收费内容才有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名堂。有关停止收取初装费的政策才被“冬藏”,一些乱收费才禁而不止。

  如果抛去企业的社会责任,在企业与公众之间始终都有利益上的博弈,那么,在这场博弈中,天然气收费中不仅是企业成本,更有政府的公信力在其中,如果打着政府定价牌子才得以让公众坦然缴费的话,那么所有的费用,都是以政府的公信力为代价的。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何时可以面对公众的质疑?何时才能让大家明明白白缴费?
发表于 2010-7-28 10: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县社会服务性行业,,都没有一个真正从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出发,真正做点有利于广大户县民众的事,我早已经对这种社会体制下的黑色规则不屑一顾了,毕竟我们还要过日子,也没有时间去争取什么,因为生长在这样的特色国度,我们广大人民是没有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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