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温泉 于 2010-1-27 17:53 编辑
《反虐待动物法》中明确提出了‘‘禁食猫狗肉 ’’的条款。
逸梅 发表于 2010-1-27 17:37
我也是今天才看到的,目前此法还处在调研、草拟和建议稿阶段。
附:
人大代表
保护动物广东先行一步
试验动物要先打麻药再行“手术”
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朱列玉对有关部门透露,广东在保护动物方面已迈出重要一步,《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草案)》现已起草完成,正等待人大审议通过。该条例主要是立法保护试验用动物,其中规定,试验用动物不是不能杀,但是必须实施“安乐死”,如果要对其进行“手术”试验,则必须打麻药。
朱列玉说,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动物保护立法方面非常完善,食用、虐待动物都有可能构成犯罪,甚至是重罪。
“猫狗这些动物自古以来就陪伴着人类,不是用来吃的。”朱列玉认为,《反虐待动物法》的出台,符合人们的食用习惯和情况需要。几年前发生的虐猫事件曾一度在网络上引起极大反响,到现在很多人印象还很深刻。“一旦具体法律出台,对肇事者的处理也将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
首席起草专家
建议立法反虐待动物
并非一刀切 处罚各地自行决定
本报北京讯 (记者柳建云)今年北京两会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再次建议立法反虐待动物,并接受本报的专访。
常纪文认为,禁食猫狗在除广东之外的诸多地方已经形成了认识共识,但考虑一些民族吃狗肉的风俗习惯,建议稿中也将具体惩罚措施下放到各个省市自行制定,并非一刀切的禁止。
如何有效监督保证反虐待法有效施行?他提出,“就像打假一样,反虐待动物,也有相应的执法机关,动物保护组织,百姓都可通过电话举报等方式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