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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被车撞死后司机逃逸近1个月 至今无单位和个人声称对此事负责 广州日报1月7日报道 昨日上午10时许,南城簪花岭附近的街上,三名小孩拉着一条白色横幅,横幅上写着“还我妈妈生命”六个大字,还贴着一个中年女人的照片和一张“协查通告”,家属希望通过“协查通告”,以2000元的悬赏找到肇事司机。
现场: 家属悬赏捉肇事司机 记者在现场见到,“协查通告”上的落款是凤岗交警大队,通告上写:“于2009年12月6日下午8时许,在凤岗商业街东莞银行路段,发生一宗农用运输车(挂有后牌桂D10573)与一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农用运输车司机弃车逃离现场,如有目击此事经过及知情者,请速与我大队联系,并敦促肇事司机早日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如提供破案线索者奖励2000元。”据目击者称,被撞的行人叫陈明玉,在被送进医院的第三天,她38岁的生命戛然而止。而这三个持横幅的小孩是死者的子女及侄女。 事故现场: 侄女与姑妈擦肩而过 死者女儿秦艳昨日告诉记者,去年12月6日傍晚,母亲陈明玉被一辆高速行驶的环卫车,撞倒在凤岗商业街附近。 据陈明玉的侄女何少琼回忆,事发当天,陈带着她上街,想为自己选个舒适的枕头。当天17时40分,两人买了东西后,自己收到母亲来电催回家煮饭,两人随后分了手。不料18时10分左右,陈明玉遭遇了意外。“我走在路上,看到一个治安亭边上有治安员围着,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何少琼回忆说,她怎么也没想到,姑妈就躺在不远的地上。 接着,何少琼又看到一辆救护车呼啸而过。她还是没有上前去看。两天后陈明玉伤重过世。 如今,赔偿问题成了死者丈夫秦海明最头疼的事。肇事车标着“凤岗环卫”四个字,而司机逃跑后,相关部门并不承认该车属于自己。辗转近1个月,至今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声称对此事负责。 昨日上午,死者的家属只能选择这种无声的方式,试图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正在上初中的秦超说,“以前亲友聚在一起,很少没有我妈妈”。然而此时,陈明玉躺在数公里外的殡仪馆里,外界的喜乐哀愁早与她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