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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加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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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15: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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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段子一度很流行:人世间痛苦的事,莫过于上班;比上班痛苦的,莫过于天天上班;比天天上班痛苦的,莫过于加班;比加班痛苦的,莫过于天天加班;比天天加班更痛苦的,莫过于天天免费加班…
  但事情总不是那么绝对。其实,有些时候,不如加班。说起这个,很多人应该都有共鸣!你看,“打工族”或“上班族”早就把“加班”当成了另一种主旋律…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5: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逢佳节思假期,但佳节到来,假期在望,总是有一部分人享受不到。不仅仅是“为人民服务”的交通、公安等部门不能享受“全假”,“打工族”或“上班族”也把“加班”当成了另一种主旋律。
有人说,加班是一种美德,是一种令人尊敬的“工作伦理”,中国人20多年来的经济奇迹,都源于这种工作伦理。日本战后的发展奇迹,也是日本人玩命工作的成果。而欧洲经济之所以丧失竞争力,与其工作时间不断缩短、人们缺乏工作热情有极大关系。
发表于 2007-10-9 15: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一样.
发表于 2007-10-9 15: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一样么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5: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92天,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假如你的月工资为1000元,国庆长假加班7天,那么,前三天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每天应为(1000÷20.92)×3=143.4元;后四天休息日加班费每天应为(1000÷20.92)×2=95.6元。而且,一般应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加班费,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6: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加班在整个东亚地区都很盛行,有人说这与东亚的文化有关。加班有时被看成对公司忠诚的象征,但在更多的情况下,这大概还是让市场竞争给闹的。许多人认为,中国产品之所以便宜,生产公司的员工纷纷加班是“加分因素”,它造成单位劳动力成本下降、产能增加等,功不可没。如果轻易否定加班,很多公司的产品将会丧失国际市场竞争力,最终对国家、对经济、对雇主和劳动者本身都不利。因此有些人把加班加点当作中国人勤劳的传统美德,认为应该提倡。

中国人勤劳是不假,但如果可以选择,有几个人愿意无偿加班呢?我问过妻子和不少工友,几乎没有一个心甘情愿、却也没有一个敢对无偿加班说不的。道理明摆着,对员工来说,中国劳动力市场僧多粥少,你不加班有人加,再不情愿,毕竟加班是小事,饭碗才是大事,愿意得加,不愿意还是照样得加;还有的人工作任务重,不加班就干不完,怕被淘汰或是希望提升,自己逼着自己加班;对雇主,就业市场形势明摆着,不怕员工不就范,有关主管部门对超时加班、无偿加班等违反劳动法规的问题处罚又不疼不痒,更加让他们有恃无恐;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方面,唯恐对无偿加班问题“卡得太死”会影响经济发展,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在监管、处罚上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当事三方在客观、主观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陷入如此死结不能自拔,“加班”自然变成了中国难以根除的痼疾。

“加班”在国外有严格限制

然而,在欧美国家,“加班”早已不受到鼓励,“无偿加班”更被严格禁止。前年妻子移民加拿大,就职于当地一家同类公司,职位、工作性质都与在上海近似,但两年过去,除三、四次因紧急情况主动晚归一两小时外,一次加班也没有过,不但没有,每次快下班时老板还会主动提醒“要下班了,按时走”。并非这个老板特别关心员工,在加拿大,所有公司都如此。

按加拿大劳动法规,如《劳工标准法》、《联邦劳工法》等,对加班有严格限制:一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4小时,如果超过则算加班,必须按小时付给150%的工资;一周内加班只要超过4小时,老板必须征求雇员及工会的同意,且要报请政府主管部门“雇佣标准局”备案;不论出于任何理由,都无权要求雇员加班超过每周16小时。

对于这项规定不论雇主还是主管部门都严格执行,主管部门会定期监控执行情况,并对违反规定者严惩不贷;雇员一旦被要求超过法定标准的加班,或无偿加班,就可通过工会或自行向主管部门要求核查、补偿,甚至直接向法庭起诉,只要证据确凿,几乎铁定胜诉,而违反加班规定的雇主将受到极其严厉、难以承受的处罚:6月5日,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一位34岁的出纳达拉·弗莱斯科以银行拖欠加班费为由,代表银行员工将雇主告上法庭,如果胜诉,银行将不得不赔付6亿加元(1加元约等于7块人民币)的巨额补偿。

不但加拿大,欧美各国都对加班加以严格限制,甚至一些小国、穷国也不例外。笔者曾在西非穷国贝宁工作多年,当地劳动部门对加班就有严格限制,有一家中国公司雇佣了一名当地女佣,4年间拒绝给她带薪休假并多次让其无偿加班,结果女佣告上劳动仲裁法庭,该公司不得不乖乖掏出相当于四倍假期薪水的罚金。

加班损害经济的良性发展

有些人也许会说,发达国家产业结构先进,采取措施控制加班无可厚非。中国是后起的加工大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主体,加班是保持竞争力、维持市场份额的法宝之一,轻易放弃只能是自毁长城。然而,不论对于任何社会、任何劳动者,加班都是一种超负荷病态运转的非正常状态。对劳动者,长此以往,加班必然导致身心状态的迅速磨损、下降;对于雇主,加班表面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实际上一味延长工时,并不能调动雇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反而适得其反;对于国民经济,长期无偿加班,势必占用员工大量休闲时间,从而降低其购买欲望和购买能力,必将影响内需,从而损害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对于社会,长期加班会减少劳动者与家人团聚的时间,影响家庭和睦,危及其对亲人的关爱和对子女的教育,对社会和谐、安定都构成不安定的因素。

非但如此,当前国际市场上,大量廉价的中国产品充斥,造成的贸易摩擦、产业矛盾和反倾销诉讼层出不穷,单纯依靠加班等手段继续扩大产能、进行低端、重复的产业扩张,所能获得的利益越来越有限,而造成的负面、消极作用越来越突出,于情于理于势,中国都不可能把未来经济的希望寄托在无限重复叠加的产能上,不可能把经济发展的宝押在国际市场对廉价产品的无限度包容和消化上。既如此,那么还有什么理由为无偿加班百般辩解,甚至把它当作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劲推动力呢?

日本是个值得注意的例子。上世纪60、70年代的日本,一些企业就曾鼓吹过“满负荷工作”,并鼓励员工多加班、无偿加班,甚至将旧海军“月月火水木金金”(日本将周日至周六分别用日、月、火、水、木、金、土表示,上面的口号表示不需要休息日)口号搬出来激励员工,并一度取得过显著绩效,但随着90年代“泡沫经济”的破灭,日本人逐渐认识到“加班经济”的负面效应,更体会到随着产业结构的提升,一味延长工时的做法已越来越不合时宜,因为提高产业效率所能创造的收益,与搞无偿加班、疲劳轰炸所得到的相比,简直不成比例。当前中国也正出于产业转型的十字路口,应清醒地认识到,偌大的中国不可能永远做低端产业的“世界工厂”,如果说“加班”曾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市场竞争力,那么随着科技的进步,产业结构的提升,这种刺激的正面效果会越来越弱,而负面影响会越来越突出。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经济不能永远靠加班撑着,这既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健康、市场竞争力的成熟,也同样最终不利于企业、雇主和雇员各方。要扭转“加班经济”,首先,相关各方都要从认识上摆脱“加班合理”、“加班光荣”、“加班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片面、错误认识;其次,有关主管部门应一方面加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严格落实现有法规、制度,强化对非法加班、无偿加班的监管、处罚力度,让“犯规”的企业、雇主切实知痛知痒,不敢轻越雷池一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加班经济”在中国如此泛滥,个中原因错综复杂,牵扯到历史、现实、传统、习惯各领域,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根绝绝非旦夕之功。但俗话说得好,无以善小而不为,无以恶小而为之,阻力再大、困难再多,“加班经济”也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因为中国经济不可能永远在世界产业链的最低端徘徊,中国的劳动者也不应永远顶着张因超时加班而疲惫不堪的面孔。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6: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加班:需不需要工会同意

“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上劳动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6月8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某人士在对《中国经济周刊》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停顿了一下。他说:“在许多行业,中国员工的劳动时间几乎已经赶超日韩了。”

国人最初接触到“过劳死”这个概念,还是在20多年前。当时,著名学者蒋筑英猝然离世,留下了“英年早逝”的一片叹息。然而,二十年后的今天,情况似乎越来越糟,相继因“过劳死”过世的人,不管是事业成绩斐然的王选和陈逸飞们,还是血汗工厂里倒下的工友们,无一不令人震惊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

而就在五月,“过劳死”名单上又添新人:华为研发人员,胡新宇,25岁;中兴工程师,程明,32岁。

都是令人扼腕的英年早逝。

首都医科大学心血管疾病研究所所长杨新春教授曾表示:据估算,目前中国每年大约有60万人发生猝死,劳累、生活不规律、开夜车、高度紧张是最大诱因而美国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在30岁—50岁的英年早逝者中,95.7%的人是死于过度疲劳或由于过度疲劳引起的致命疾病。这些,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现代版的“鞠躬尽瘁”

——“加班”何时成了一种企业文化


新闻工作者、科研人员、企业高管是目前“过劳死”最为突出的三类高危人群,有调查显示,目前新闻工作者死亡者中有79%死于40岁—60岁,平均死亡年龄45.7岁;科研人员的平均死亡年龄在52.23岁,15.6%死于35岁—54岁。


这是在5月25日上海召开的“浦江学科交叉论坛”上,民盟上海市委副主委、复旦大学免疫生物学所所长熊思东教授提出的一种警告。他认为,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过劳死”正开始威胁高节奏、高压力的都市人。


而无休无止地加班是产生“过劳”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加班成为一种‘企业文化’的时候,其负作用正在迅速显现。”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劳动处的陈杰平处长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要求员工加班很正常,企业追求的就是利益最大化,连我自己都很少11点以前结束工作,当然也希望我的员工如此。”某私营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位许姓老板直言不讳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他说,一个员工自愿加班,会让他感到员工的敬业,他会本能地喜欢他。而那些不“敬业”的员工,会是他“首先考虑淘汰的对象”,他并不害怕没有人接替,因为现在“最不缺的就是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杨清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中国正在向城市化和社会化过渡,转型期间,各种竞争压力急骤增加,为了保持社会的高速发展,一些紧缺型人才被透支使用,使得这个人群无论在精神和谐上还是在身体健康上都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如果在现有生产技术不能取得更大进步的条件下,要想维持社会的高速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高强度使用的现状就不会发生大的改变。”


更有不少企业将员工是否经常忘我的加班劳动作为考核参考项,那些“不辞劳苦”、“废寝忘食”的员工经常被当作典范加以鼓励和赞赏,反之则多少会被认为没有将工作放在第一位,而遭遇领导的冷眼。而这些境遇,在知识层次高、竞争压力大的白领阶层已司空见惯。


陈杰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一些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中小民营企业和沿海来料加工型企业,加班成了家常便饭。譬如,一些企业投机取巧,把劳动定额定得很高,即使是手脚非常利落的工人,也难以8小时之内完成劳动定额。完不成劳动定额,就拿不到基本工资,为了多挣点钱维持生存,工人们只好被迫“自愿”接受加班,有的甚至每天工作长达16个小时。企业这么做,一方面是变相延长劳动时间,压低人工成本;另一方面还规避了以更高的工资率支付工资的法定责任。


或许,没有人知道那些无休无止的加班,到底是他们自愿,还是被逼无奈。但是,当加班也有排名,并且成为晋升、加薪甚至是能否留职和生存的重要指标后,谁还能分清楚自愿与不自愿呢?


现代版的“鞠躬尽瘁”已经悄悄的变了味道。

“绝大多数的加班都没有经过工会的同意”


“胡新宇到底是不是‘过劳死’,我们不是病理学专家,不能下结论。但是,如果有关方面最终可以确定胡新宇的直接死因与超时劳动有关,那么这就是一起非常恶劣的违法和侵权事件,公司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陈杰平对《中国经济周刊》说,“但是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要作出这样的认定,可能很难。”


陈杰平特意将《劳动法》中有关“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给记者打印了出来,他指着这些规定告诉记者:国家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八小时……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他尤其指着第四十一条的开头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劳动时间。”但是,绝大多数的加班并没有征求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更不要说协商了。

“工会自始至终都反对超时工作。”陈杰平说,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但是一些企业的取巧做法,却让监督和执法工作很难进行。


“参照《劳动法》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可以说目前国内相当多的一批企业都已经违法了,有些甚至相当严重。可是一些企业却总能以员工是自愿加班为由逃避劳动部门的监督检查。”


陈杰平说,作为一级组织,工会面对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存在超时劳动的现象缺乏应有的约束力:一是工会组织没有劳动执法权,只能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对超时工作状况进行监督;二是一些私营企业根本没有成立工会,或者成立了工会,但工会的作用没有发挥到位。当然,相当多的成规模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管理手段比较成熟,工会力量比较强大,在这方面相对规范得多。


谁来遏制“过劳死”?


“‘过劳死’这个曾经徘徊在日本的幽灵,正在极大地侵蚀着中国经济本就先天发育不足的躯体,虽然目前还没有人具体地计算过‘过劳死’造成的巨大损失,但是,情况的确到了需要引起各方关注的时候了。”宋波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随着“过劳死”人数的增加,劳动者渴望受到保护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但是,相关法规的不健全却使得这种保护难以到位。


在曾经“过劳死”多发的日本,“过劳死”早已不仅仅是一个社会伦理问题,而是作为一个法律问题活生生地出现在社会现实生活之中。资料显示,1994年,日本劳动省就已正式把工作过度列为职业灾害,日本官方又在近年把“过劳”正式列为职业病的一种,“过劳死”已写进了日本法律。2002年10月2日,日本广岛高级法院判决川崎制铁公司造成员工“过劳死”案和解,判令川崎制铁公司必须支付1.1350亿日元赔偿金给死者家属。这是继在此之前——2000年6月日本电通公司“过劳死”案败诉后,第二桩企业全面承认错误并达成和解的“过劳死”案件。


而在中国,迄今为止,“过劳死”在法律上仍是一片空白。发生于2000年的中国首例“过劳死”索赔诉讼,就因为劳动部门不承认有“过劳死”一说,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败诉。


陈杰平说:“超时劳动弊端很多。首先,超时劳动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剥夺,这在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早有定论;其次,它还对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再次,超时劳动是‘就业杀手’。我们现在的情况是,一边是大量存在加班加点,一边是许多人找不到工作而失业。一个工人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就等于占用了两个就业岗位。而创造就业岗位非常不容易,在全球化的今天,就业机会已经成为最为稀缺的社会经济资源。最后,超时劳动的恣意横行让企业对低廉劳动力成本产生依赖,阻碍企业在技术进步、改善管理和提升素质等方面下功夫。”


“要有效遏制超时劳动,需要我们在完善法制、确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和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等诸多方面,作出长期不懈的努力。”陈杰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上个世纪80年代,蒋筑英、罗健夫等杰出人物的英年早逝,让人们关注起中年知识分子的健康。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善知识分子生活条件的政策:提出带薪休假、给知识分子做健康体检等等。可惜的是,有些政策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得到及时的解读和完整的执行,未能成功阻止“过劳死”的侵袭。


一些从业者向《中国经济周刊》反映,要么单位根本就没有人提起过带薪休假制度,或者即使有,他们也不能休。有位王小姐甚至反问记者,像她这样的聘任制员工,能和那些在编的人员一样享受带薪休假吗?


国际劳工组织的专家表示,中国企业目前普遍处于公司发展的初期阶段,员工的加班现象十分普遍。华为的一位海外工程师就谈到:华为只有靠有价格优势的设备费和较短的工程周期,与爱立信等国际巨头抢市场,这就造成华为人需要忍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进行周期短、工作量大的艰苦开拓。而在国外,由于产业发展已经经过了这个阶段,一些著名的企业都会进行SA8000(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认证和检查,以便最大程度的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而改变此类现象的出路,决不仅仅在于企业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努力,如果社会制度不能进一步完善,‘过劳死’的现象就会长期存在,并且透支中国经济的未来。”宋波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中世纪的欧洲人曾嘲笑流落而来的犹太人:你看啦,犹太人都是懒骨头,搞出一个礼拜天来逃避劳动!而在今天的欧盟国家,周工时越来越短(如法国35小时),所有工厂在下午五六点钟全部关门走人,大小商店闭门谢客,美之曰“体面劳动(decent work)”。而要实现这样的“体面劳动”,经济和社会的发达程度必须要达到一个平台高度,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死者长已矣。也许,关注“过劳死”,除了能够让我们告慰逝者以外,更重要的应该是,我们该怎样为生者,争取一个健康、快乐、幸福的工作氛围……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6: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6: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黄金周赶潮般地往名胜古迹拥挤。由于人满为患,摩肩接踵,住宿难,吃饭难,如厕难,返程难,以至于越“休”越累,越“闲”越烦,休闲简直变成了受罪……在家“睡眠”?多是落得个昼夜颠倒,百无聊赖,生物钟紊乱……算来算去,长假能做什么呢?


“十一黄金周”不上班,首选干什么?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期待着能够休闲一回。有关专家指出,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就会产生休闲需求。我国目前已具备休闲的经济基础。休闲正走进越来越多国人的生活。

然而像以往的黄金周一样,今年的黄金周再一次成了“人群粥”。新闻照片上的八达岭长城,人满为患;大修中的故宫10月2日涌入9.28万人次,超过最大接待容量;颐和园、北海公园、北京动物园和龙庆峡均达到或超过最佳接待容量,部分热点景区甚至一房难求.

难道这就是大家向往的休闲本来面目吗?英文中的休闲(leisure)一词是由拉丁词“licere”转化而来,指的是摆脱生产劳动后的自由时间或自由活动。中文的“休”字是由“人”与“木”所组合,其意象为人倚着树木或人坐在树下休息。“闲”的繁体字即由“门”与“月”组合而成,其意象为家中一轮明月,或独处静思,或与家人相聚。休闲是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之上,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放松身心、追求精神上的愉悦与充实,以提高生活品质的一种生活方式。休闲更多的是关乎闲情逸致与人文情怀的展示,在充裕的闲暇时间中享受文化、科学、艺术、社交等一切有价值的东西,享受自由和创造的快乐,获得归属、情感、尊严、尊敬、赏识、荣誉等心理满足,是物我两忘,回归自然的怡然,陶然。


反观我们,黄金周赶潮般地往名胜古迹拥挤。由于人满为患,摩肩接踵,住宿难,吃饭难,如厕难,返程难,以至于越“休”越累,越“闲”越烦,休闲简直变成了受罪。事实上,严重超载的自然界同样疲惫不堪。与其如此,倒不如另辟蹊径,到就近的一丘一溪,静听流水淙淙,坐看云卷云舒。抑或徘徊于农家里巷,指点炊烟袅袅,细辨鸡鸣犬吠,领悟大自然的博大,优容,旷达,使胸中俗世风尘荡涤一新。读读书听听琴写写诗,逛逛旧书摊转转博物馆游游古遗址,或者干脆什么都不做,仅仅是静思冥想,畅想到极辽阔极久远的境界。


哲人说,休闲中的沉思是人的最好场所,它可以使我们保持内心的安宁与自由感。马克思曾对人类理想社会做了这样的描画:自由时间多了,人们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上午打鱼,下午进行艺术创作。休闲并不是休眠和休止,而是战斗中的小憩、预备和补给,是音乐旋律中的停顿,是狮虎搏击前的弓步。“我们并不向往六朝人那样萧然若神仙的样子,我们却企盼人人有闲去发展自己的智慧和才能。”活得像个人,像个艺术家,像个创意劳动者,诗意的栖居。亚里士多德说过,“休闲才是一切事物环绕的中心”,“是哲学、艺术和科学诞生的基本条件之一”。而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人类伟大的发明创造都与休闲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的许多灵感不是在做研究时出现的,而常常是在休闲中峰回路转,茅塞顿开。英国剑桥大学自17世纪在校园就有“下午茶”,让人们在自由、放松、随意、平等的氛围中进行交流,激励师生们迸发灵感、产生思想的火花。难怪有人说,是“下午茶”喝出了英国众多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图书评论》2004年第11期)

说到底,休闲是一种优雅,一种悠闲,一种从容,一种时尚,一种文化,一种自由,一种创新,一种文明。而休闲的自主和自由,正是社会进步和谐文明的一个非常突出的指标。如何在劳动保护和消费者保护的基础上,确立休闲者保护和维权的制度,推行带薪休假制度,采取措施使每一个公民能够从容享受出游,自由地享受休闲,快乐地参与休闲,是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表现,同时还将极大地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水平、素质和创造力。

让每一个人都学会休闲,享受休闲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6: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劳动节,一个全新的词语进入人们的视野——“过劳模”。平均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基本没有休息日,睡眠不足、三餐不定……他们的工作强度可能比“劳模”有过之而无不及。2007年3月7日,延吉市北山小学年仅33岁的骨干教师杜继春忍住剧烈腹痛,坚持上完那最后一堂课殉职在三尺讲台上……3月20日,常海面色灰暗地走出了协和医院的大门,医生建议他在家服药静养,只有6年职场经历的他,将在很长时间里不能从事软件开发了,在他之前,已经有3名同事因过劳被迫辞职了……在过劳死高发人群中,科技教育和IT行业一直排在前面。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6: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轻的华为工程师胡新宇因为劳累过度而在医院的病床上进入弥留之际,他所服务的中国最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华为的换标事件正在各大媒体上被广泛讨论和传播。一度以“狼性”文化著称的华为试图为企业注入“聚焦、创新、稳健、和谐”的价值观,开始新的国际化之旅;一个月之后,沸沸扬扬的“华为员工之死”为华为的新征程抹上了一缕悲壮色彩。

但是血色的悲壮不但没有让华为艳红的国际化之标失色,反而让华为的行动愈发崇高而成为一个民族复兴的灵魂。

我想即使在在医院单调的病房中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胡新宇也不会后悔选择了华为,尽管他还是那么年轻,还没有来得及享受自己的家庭生活,还没有来得及回报含辛茹苦的白发双亲。因为他那么多上不了大学的儿时伙伴早早就进入了收入更微薄、劳动强度更大、加班时间更长的血汗工厂,他那么多没有读研究生的同学都毕业就开始失业,他是研究生同学的羡慕目光中进入中国最好的高科技企业——进入华为是他的荣幸。


更主要的是,全中国人都在为全世界加班,不是加班工作,就是加班学习希望能够获得加班工作的机会。在加班机会成为一种希缺资源的时候,能够加班就比不加班的幸运,更何况是在中国独一无二的高科技企业。


所以我们就能理解,富士康几十人的大房间肯定不舒适,长久的站立工作肯定很辛苦,但仍然有那么多年轻的女孩打破头希望在里面找到一个位置。我们也可以理解明明知道阴暗潮湿的坑道下随时都可能发生生命危险,但哪些年轻强壮的矿工们仍然要求下去工作。


不要认为加班的都是这些普通或者下层的劳动者。对比国外公司的管理人员,中国公司的管理者发现最大的区别就是:国外公司的管理人员更多的谈论到哪里去度假休闲,而中国的管理人员则要围绕没完没了的任务而忙的团团转。


曾经被认为是轻闲高雅的工作场所的高校教师队伍中,“过劳死”的传闻几乎就没有中断过。为了职称、收入、名声,就要不停的写论文、搞科研、完成教学,当然有条件的还有不停的赶场子搞评审、当嘉宾、做演讲。有人说,周末北京一大半的经济学家都要集中到机场,飞到全国各地做演讲,甚至一个场子接着一个场子,其加班的辛苦可见一斑。


当然加班的还包括刚从幼儿园到大学的下一代。不但要加班完成课堂之外的大量课外作业,还要去上英语、唱歌、钢琴、舞蹈等不止一个的辅导班。


当联想的员工发出“公司不是家”的怨言的时候,实际抱怨的是由于公司领导的错误剥夺了他们加班的机会;当北大的女博士从高楼上奋力一跃选择轻生的时候,原因只在于她找不到可以体面加班的位置。


无须更多的罗列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加班,或者为不能加班而郁闷。

如果用“关键词”来描述今天中国社会的众生相,“加班”也应该排在靠前的位置。

当媒体讨论“加班文化”的时候,应该知道,加班不只是一种公司文化,而是一种社会现象。


大家都是这个滚滚洪流中的一员,无须过度的去责备“黑心”的老板,某种意义上,老板们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而应该问更多的“为什么”,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

而应该问更多的“怎么办”,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为什么我们为了世界人民如此辛苦的工作,其他国家却不买帐?反而用“反倾销”来抵制我们?为什么我们的产品物美价廉,却在西班牙被付之一炬?


为什么我们如此辛苦的工作,却只能拿到微薄的收入?同样是挥汗如雨,不同的是我们在生产线上,而别人却是在绿荫场上,我们为了加班工作而放弃休息和娱乐,而别人在娱乐中就可以淘干我们的辛苦所得?


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辛苦的工作,整体的效率却不见提高?为什么我们的车越来越多,出行却越来越难?


和一个远在加拿大的同学在网上聊天,听他最多的感慨就是对方国家的悠闲,就是小学生的课堂上,也是娱乐多于学习。问:他们这么轻闲,怎么还有那么强的竞争力?他略微犹豫了一下回答:因为他们只做该做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6: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6: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析儿

好像不是每个国家的人民都和中华儿女一样勤劳。

某国人甚懒,好逸恶劳。以女招待为例,月末发工资,则月初纷纷罢工在家吃喝玩乐,至月中吃光喝尽,只得强打精神再回饭店上班。如此周而复始已成惯例,概因国情如此,老板亦甚无奈。

中国员工目睹此状,甚感奇怪,于是在光顾饭店之际不断劝导女招待们,做人要厚道、要勤奋,要和咱一样勤勤恳恳,周末也废寝忘食地加班。

结果,有位美眉果真听从了劝导,开始按时上班,并经常加班加点。

美眉的老爸老妈却吓得半死,不断询问女儿,是不是欠下了什么债务?是不是大脑出了什么问题?是不是穷到了不得不加班的地步?

让女儿啼笑皆非之余,老爸老妈更一脸严肃第问出了一句经典的话——“到底是什么,让你变得和‘中国人’一样啊?”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6: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班领工资的人,不会对加班感到陌生。工作需要,加班在所难免。某些工作受流程限制,需要赶工连轴转,不加班不可能,但活儿少的时候也有机会偷懒。

有哪个公司或机关从来不用加班吗?应该没有。加班有多少之分,但完全不加班不可能。经济循环不是匀速运动,有时加速有时减速在所难免。

但就是加班这样一件普普通通、司空见惯的事,落到记者手里,一样可以搅动社会舆论,甚至掀起轩然大波。最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报道了富士康工人加班的消息,竟然惹出索赔3000万的大官司。所为何来呢?


企业可能认为这样的报道会破坏企业形象。过于敏感了吧,加班既然无处不在,形象破坏从何谈起?无厘头的报道真的就会破坏企业形象?难道从不加班就是好企业?


另一方面,企业要求工人加班也无可厚非。只要工人有择业与跳槽的自由,强迫加班就无从谈起。觉得加班辛苦,大可以辞工不干。轻松而薪水较低的工作不是没有。你情我愿的市场交易,与什么道德良心不相干。


还不止于此。现在不仅法院介入了,连富士康的采购方——苹果电脑公司——也介入了。苹果煞有介事地对富士康进行了调查,还出具了报告。


苹果在报告中称,富士康的加班情况符合苹果公司对供应商的要求。老实说,我觉得十分搞笑。如果不是因为时间紧任务重,供应商为什么要加班?如果不是采购方为了控制成本而压低价格,供应商又干嘛不在高峰时间多聘请一些人手?说白了,导致富士康工人加班的,不是别人,恰恰就是像苹果公司这样的采购方。


不要误会,我并不打算对苹果公司展开道德批判。事实上,如果我们追根溯源,就不难发现,在整条产业链上,苹果公司扮演的不仅是采购的角色,它也同样是供应商。那么最终的采购方是谁?是消费者。


是的,正是因为消费者追求物美价廉的产品,才迫使苹果公司控制成本;正是因为苹果公司要压低采购价格,富士康才不得不要求工人工作更长时间。导致血汗工厂的不是别人,正是对血汗工厂展开道德批判的消费者们。


不过,由采购方来调查供应商的加班状况,还不是整件事最搞笑的部分。最搞笑的是,竟然有人在网上声称,为表示对血汗工厂的鄙视,决定弃用富士康的产品。他们可能不知道,这种做法恰恰是害了工人。如果所有的消费者都弃用这些产品,那么苹果公司就只好停止生产,富士康就必须关闭血汗工厂。备受同情的工人呢?只好下岗失业了。


充满同情心的消费者们,你们真的打算把工人推向下岗失业、生活无着的境地吗?实际上,如果我们真的同情工人,那恰恰应该购买他们的产品。著名经济学家阿尔钦(A. A. Alchian)在教科书中写道:“购买由童工制造的纺织品,是否不道德?假如你不购买,会让非洲的童工生活得更好还是更糟?要是你能救人于水火,当然最好;不然,购买他们生产的商品,则可以避免他们沦落到更不堪的境地。”


回到这件官司。事情并不复杂。富士康与工人之间有雇佣合约,如果富士康违约,那就追究违约责任;如果《第一财经日报》涉嫌不实报道,那就追究侵权责任。总之,这件事与什么血汗工厂和道德良心一点关系没有。


加班都是自愿的,因为工人有权另谋高就。由于生产现场有监督人员,某些加班看起来像是强制。雇佣合约通常包含这样的基本条款:雇主承诺支付约定的报酬,雇员则承诺在工作中服从雇主的安排。但工作安排的具体细节,合约难以穷尽,一般只能随机而定。合同不是卖身契,工人如果后悔,随时可以离职。只要工人能够用脚投票,他就是自由的。


只要工厂的管理不涉及人身强制,无论工人加多少班,都是自愿的;如果政府横加干预,或立法限定工时,那么工人就丧失了选择的权利。强制只能来自政府,而不是其他。


问题的重心,并不在于工人的生产条件在我们这些充满同情心的白领眼里是否过于恶劣,而在于假如他们不接受这样的工作,是否有更好的选择?假如没有,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指责厂方?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6: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志武教授

----答赵灵敏

作者:陈志武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教授,长江商学院访问教授

关于经济增长跟民主的关系,的确有许多误解,也有不少逻辑上的错误。当你说“民主是国家长久持续增长、长治久安的保障”,他们就说,“印度不是有民主,但其经济增长不是远落后于中国吗?”或进一步说,“拉美国家早就搞民主,但其经济不是照样落后吗?”这么说的背后总存在一个假设,那就是“民主和法治是经济增长的充分条件”,或者“民主和法治是经济增长的充分与必要条件”,把经济看成是民主的单变量函数。否则,怎么会出现只要能举出一个经济失败的民主国家,就能否定民主对长久增长的重要性呢?

我首先要强调没有人会相信“民主和法治是经济增长的充分条件”,没有人说“只要有民主,经济就会快速增长,就无忧无虑了”,难以相信把民主和法治制度搬到毫无人烟的沙漠王国上,那沙漠王国的经济就会自然快速增长了。民主和法治自身不创造收入,但它可让同样的勤劳创造更多的收入,或者是使同样多的收入只需付出更少的苦力,让社会事半功倍。中国的经济增长相当程度上是靠人们没日没夜地工作、不分周中周末地勤劳而挣出来的,是勤劳战胜制度障碍才有的,来得很辛苦。试想,如果制度成本能大大减少,如果每天为对冲制度障碍而需要勤劳的时间能减少几小时,那么,中国人同样多的勤劳所能创造的收入会高多少呢?


经济增长是一个多变量函数,决定经济增长、经济产出的至少有以下四个要素:制度架构(或称制度资本),如产权保护、民主、法治等等;自然资源禀赋,如离海岸河流的远近、石油、各种矿产的储藏情况;劳动力,它的数量、成本、素质等;土地。这四大要素中的任何一项越多,该国的经济增长就可以快一些,收入就能多一些。同时,这四大要素互相之间又有替代性,一个经济体只要一个或几个要素非常突出,即使其它要素差一些,经济照样可以有很大的发展,人们的收入照样可以高。民主制度、法治制度只是其中的一个要素而已。


例如中东国家、俄罗斯等都没有太多制度资本,劳动力也有限,但靠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他们也很富;香港、新加坡、日本、韩国则正好相反,没有什么自然资源,能源、矿产都靠进口,甚至连土地都极少,他们致富靠的是有利于市场交易的制度资本;美国几乎在所有四个要素中都突出,所以它的经济最厉害。


中国的情况可以从三方面来理解。第一,有形的制度成本很高。众所周知,去年国家财政收入3.9万亿,占GDP的19.5%,虽然只比美国联邦财政收入占GDP的16%高出3个百分点,但美国政府财政开支的73%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产品,行政开支只占10%,而中国政府开支只有25.5%用于公共产品提供,行政开支却占了38%。因此,政府机构庞大,加上各级政府的奢侈办公楼、形象工程,这些浪费无法用在老百姓福利上,制度成本不低。


第二是各类行政管制、审批,逼着企业、个体户、大小单位、个人、甚至大学教授,都去跑关系,“跑部钱进”和事事要审批迫使体制内外各色人等耗费青春,延误发展。


第三是由于对契约权益、对私人产权保护不可靠,执法机构缺乏公信力,要么使许多创业和交易无法做,要么就交易成本特高,抑制民间创业倾向。


为了对付这些制度成本和制度障碍,中国人只好每天多勤劳几小时,先为制度成本打工,然后才是为自己的收入工作。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一年的工作时间在全世界属最高之列,平均大约为2200小时。其它国家中,阿根廷一年人均工作1903小时,巴西人工作1841小时,日本人1758小时,美国人1610小时,英国人1489小时,而荷兰人工作得最少,一年才1389小时;但是,跟这些国家比,中国的人均收入却最低。或许拉美人的确不如中国人勤劳,但是,由于他们的制度成本较中国低,虽然每天工作的时间比中国短,他们的人均收入照样比中国高。


只要中国人比任何其它国家更愿意勤劳、更愿意干苦力活,那当然是有没有民主、法治,中国经济照样能利用经济全球化获得增长。但,如果我们想生活质量高一些并有更多时间跟家人在一起,那么就必须降低制度成本。所以,勤劳决定碗里是否有饭吃,而民主和法治决定生活品质,决定是否能付出更少的勤劳但照样能增加收入。


附赵灵敏问:民主固然是一种崇高的价值理念,但它显然并不必然意味着经济的高效率和政治的稳定和清廉。事实上,很多国家的实践指向了相反的结果,至今世界上成功的民主国家仍只是少数,应该如何理解这种现象? 摘自南风窗
发表于 2007-10-9 16: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给自己加班啦...//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6: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样的加班,不一样的感受,可能会分为这几种:痛并快乐着;痛并痛苦着;痛并无奈着;痛并麻木着;痛并进行着…


[加班的人们,不加班的人,请把自己的感受顶上来,大家品味吧]
发表于 2009-3-25 21: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天天加
发表于 2009-3-28 10: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咋能不加呢  没办法


不是老板啊:o
发表于 2009-3-28 13: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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