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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起交通事故 伴随的是血与泪 每一个逝去的生命 一次又一次警示我们 生命诚可贵 交通安全心中记
车祸猛于虎,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由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但进入夏季,人员车辆出行频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鄠邑交警曝光了近期在鄠邑区发生的5起致死交通事故,教训惨痛,希望各位驾驶员引以为戒!
让我们看看这些惨痛交通事故案例
引以为戒
【案例一】
简要案情:7月26日10时35分许,封某某驾驶小型客车,在107省道143公里+500米处,与赵某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致赵某某当场死亡,造成死亡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驾驶人操作不当且车速过快电动车未让行
【案例二】
简要案情: 7月26日17时38分许,朱某驾驶小型客车在107省道143公里+500米处,与杨某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致杨某某当场死亡,造成死亡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小车驾驶员操作不当且车速过快。二轮电动车驾驶员行驶中未确保安全。
【案例三】
简要案情:7月28日23时10分许,周某驾驶小型客车,在鄠邑区人民路与东新路十字处,与乌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乌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造成死亡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小车驾驶员车速过快电动车驾驶人抢信号灯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案例四】
简要案情:7月29日6时25分许,张某某驾驶小型客车,在310国道与鄠邑区南北四号路十字西加油站处,与王某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碰撞,致王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造成死亡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小车驾驶员未按规定让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部分原因,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无证驾车且未确保安全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部分原因。
【案例五】
简要案情:7月31日7时40分许,李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吕公路与天一路丁字口西50米处,因操作不当,与路边树木发生碰撞,致李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造成死亡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综合近期5起死亡交通事故,都有其共同特点:雨过天晴,人员、车辆集中出行率相对较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没有严格遵守“一盔一带”交通法规;驾驶人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差。
鄠邑交警提示:“安全头盔”和“安全带”都是大家在日常出行时容易被忽视的“细节”,细节关乎生命,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大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最大限度的降低交通风险和减轻事故后果。同时也倡导机动车驾驶员在开车前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员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互相监督提醒,共同养成文明安全的出行习惯。
小编发现上面几起交通事故 都是因为行人骑电动车,摩托车 加之机动车驾驶员车速过快造成的! 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 遵规守法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同时 交通安全问题已 不!容!忽!视!
1 各行其道很重要!
都说电动车是“肉包铁” 没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机动车无论从体积、重量、速度 或者是致人伤亡的“能力” 与非机动车相比都是绝对的强者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 就像是鸡蛋撞石头 非机动车肆意在机动车道上穿梭 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更大! 因此,非机动车必须按道行驶 远离机动车、远离大车!
2 安全头盔能保命!
头盔对于非机动车骑行者来说 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 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而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25km/h,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事故发生时 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 头部一旦受到撞击后 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 危及生命的情况 而戴头盔,是最简单、有效的保命措施
3 骑行非机动车的正确方式
骑行电动自行车 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
一、上路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未机非隔离的路段请靠右行驶;
二、驾乘人员请佩戴安全头盔,车辆尾部配备夜间反光标志;
三、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
四、不违规载人;
五、过路口请走人行横道,注意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
六、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4 认识盲区,远离盲区
一图看清车辆盲区 这些区域不能站!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许多人对盲区不甚了解 总是抱持着 “车能看见我”“车会礼让我”的想法 即使大型车辆在侧 也不知畏惧甚至试图抢行 结果一宗宗惨案斑驳了大街小巷
车有盲区,但人无盲区 许多事故本可以避免 却因侥幸心理作祟 漠视交通法规,无视安全驾驶 一步步走进危险区
希望大家谨记教训 让悲剧不再发生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开车时请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行人和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法规 远离机动车、远离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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