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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布2019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啦!鄠邑家长快看~
陕西省发布2019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啦! 快看看给娃开学要交多少钱吧!
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陕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陕西省2019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的通告》,公布了陕西省2019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省城市和农村公办小学、初中 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
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服务性收费中的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
公办小学、初中的城市学校,代收费中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为40元/人次。
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 执行标准 #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陕西省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以下标准收费:
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 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 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的标准免收学费。 公办职业高中,学费为文科700元/生学期,理科900元/生学期。
按相关文件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陕西省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按属地管理。详细划分非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由各地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费,高出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违反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 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 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 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行为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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