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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回答] 户县城关派出所该不该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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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5 10: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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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ile8888 于 2009-9-5 10:16 编辑

本人今天在北转盘西北角吃饭,把钱包.手机.驾照放在座子上,一不小心被某人“顺手牵走”(监控器下)。于是本人去户县城关派出所报警。我把情况给值班民警详细了一说,值班民警说事太小不管。我当时就纳闷了,事太小。难道事大了才管吗?.......................................伤心:@
发表于 2009-9-5 10: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shutup:
发表于 2009-9-5 12: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只吃饭不做事的、
发表于 2009-9-5 12: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只知道执行当官的命令
发表于 2009-9-5 12: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
发表于 2009-9-5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shutup:
发表于 2009-9-5 15: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哎,哎
发表于 2009-9-5 15: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到 县局 找督查部门投诉 也可以直接找他们政委  谈谈 呵呵
发表于 2009-9-5 18: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直接去投诉去~!
你可以打110或直接去户县县局,领导办公室都在3楼!
发表于 2009-9-5 18: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嘛好像叫遗失。不属于刑事案件,不能立案侦查。
报案说被人抢了,他可能立案,出警。
发表于 2009-9-5 18: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先普及普及法,再“愤青”。
一般来说,丢失分遗失和盗窃两种。其中遗失又分两种,一是物品被人捡到并物归原主,则不构成任何犯罪;二是物品被人拾到拒不归还,且遗失物品价值(按相关规则折价后)多于5000元人民币的,则构成刑事案例,予以立案侦查。且拾到方若被侦查出来,将判以非法侵占罪。而盗窃案例在被盗物品价值(按相关规则折价后)多于1000元人民币时,予以立案侦查。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大家要懂得保护自已。你捡到并物归原主---------(原主),要是还不对人。警察会牵扯你地。所以大家在捡到物,应该当打110,或交到派出所去。
发表于 2009-9-5 19: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去人家不接待
你要打110
发表于 2009-9-6 07: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打110  因为110是西安管呢  

事情处理完后派出所得向110指挥中心汇报出警情况 和处理情况 直接跑去  人家肯定得牛一下了
发表于 2009-9-6 15: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你点背啊,要是碰到他上班时间上网打扑克时你去,也许事情就好办多了
发表于 2009-9-6 16: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
发表于 2009-9-6 18: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1# qile8888
发表于 2009-9-8 18: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dizzy:
发表于 2009-9-12 23: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大事?
老百姓的事都是大事。
唉!无奈。:@
发表于 2009-9-14 13: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他们吃的是咱的钱呀
发表于 2009-10-7 17: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无小事,这群人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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