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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猪瘟疫情谣言,违法!两男子被警方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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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17:42: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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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鄠邑公安 于 2018-12-4 17:49 编辑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3日发布,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北京市通州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北安管理局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疫情发布后,西安市鄠邑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和陕西省畜牧局专家指导及省、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通知精神,采取科学处置措施,积极引导市民正确认知和理性对待疫情。


2018年12月3日,关于西安市户县(现鄠邑区)“焚烧瘟疫猪”的视频和“一批病猪从大王下高速进入户县,近期尽量不要食用猪肉了”的信息在网络上大量传播。

经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核实,以上两则消息均失实。现已查明,发布者何某、杜某未经核实擅自加工发布猪瘟疫情相关虚假信息,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目前,何某因散布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杜某因散布谣言被依法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络上的行为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不要随意在网上发布、传播未经证实的内容。在网络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无论原创还是转发,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贴士

省卫健委12月3日发布提示,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经过官方严格检验检疫的猪肉是可以吃的,70℃以上加热30分钟以上可杀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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