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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报导] 户县人民政府通告:渼陂湖文化生态旅游区范围内地形地貌进行现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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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09: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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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范围
东接户县县城西苑路、西抵南北三号路、南起东西六号路、北达东西四号路。

2、控制内容
控制范围实行严格的地表、地貌和村庄现状控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范围内各村不得进行改建、扩建和新建公共基础设施,不得重新进行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各企业不得随意扩大生产经营区域;工商部门不得在控制范围内新批各类企业。

3、控制主体
西安渼陂湖文化生态旅游区现状控制工作由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负责;甘亭街道、玉蝉镇具体实施;县统筹办、县滨河办、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4、甘亭街道、玉蝉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辖区群众的宣传引导等工作。

5、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相关单位要如实做好旅游区范围内的地表、地貌现状的影像、文字等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存档等具体工作;同时要加强控制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对各种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暂停办理控制范围内用地和房屋及附属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审批手续;县统筹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暂停执行对控制范围内村庄的相关扶持政策。

6、对不听劝阻、私自乱搭乱建等不法行为,相关部门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理;在土地征收时,对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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