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执法现场回放 交警蜀黍:城区里不允许三轮车行驶,你知道不?现在要对车辆予以扣留,请把车钥匙给我。
车主:谁说的,我咋不知道?你们无理取闹!
交警蜀黍:09年县政府都发过通告了,电视、报纸媒体上都有,这个一直在整治……。
车主:哪有通告?我咋没看见?
交警蜀黍:铁路十字就有,你可以跟我一起去看看!
车主:那咋没给我通知?咋不知道给我堡子贴个通告?
路人甲:人家交警通告牌子钟楼也有,放了那么长时间了,怎么可能不知道……
路人乙:就是这些车把户县交通搞乱了……
就在交警蜀黍对车辆实施扣留时,令人瞠目的一幕发生了↓↓↓
真是的,交通违法本就应该接受处罚,大老爷们儿不但无理取闹,还出“口”伤人,交警蜀黍只能将其移交至派出所进行处理。
亲们肯定要问了,交警蜀黍是不是真的像上面车主所说的“无理取闹”呢,他们的执法是否有依据呢?在这儿,蜀黍也为“蹦蹦族”们普及一下相关法规:
根据《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严禁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那么,交警蜀黍们查处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到底有必要吗?来,速速围观三轮车交通事故现场↓↓↓
看了这些事故图,小编已是不寒而栗了!相信各位亲肯定不会再对治理三轮车抱有怀疑态度了吧?!
电瓶三轮车危害知多少 1.电瓶三轮车安全性能差。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2.大量占有路面空间。电动三轮车车体相当于两个半自行车,挤占了路面大量的绝对通行空间,成为了造成城区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
3.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由于此类车辆无牌无证,均未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很难得到应有的赔偿。
警方提醒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选择乘坐合法营运、手续齐全、保险齐备的公共交通工具,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的出行安全。
户县公安局新闻中心编 交警大队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