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户网|西户社区网|官网|户县网站新闻!

西户网/西户社区网(官网)
户县本土 便民 公益 互助  XHUME.CC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搜索
查看: 47214|回复: 2

[舆论监督] 国家网信办首次公布可供网站转载的新闻单位名单,陕西共9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6 16: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访问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SXRB201505051556575241768320632.jpg


陕西传媒网讯(记者任虎鹏 李轲暄)为加强网上新闻信息来源管理、规范网络转载秩序,55日,国家网信办首次公布可供网站转载的新闻单位名单,名单上的单位共计380家。按照相关法规,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网站,转载时政类新闻信息,应当从这些新闻单位发布的信息中选择,标明稿源,不得歪曲原新闻内容。
    目前,陕西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有陕西日报、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陕西传媒网、西部网、西安日报、西安晚报、西安人民广播电台、西安电视台9家。
    目前,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转载新闻信息或者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应当转载、发送中央新闻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并应当注明新闻信息来源,不得歪曲原新闻信息的内容。违规转载来源不合法的新闻信息、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信息或者歪曲原新闻信息内容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注明新闻信息来源的,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依据各自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帖已经同步到民生微博 雨后天空的微博
 楼主| 发表于 2015-5-6 16: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 没有    华商、大秦 ?

该帖已经同步到民生微博 雨后天空的微博
发表于 2015-5-7 12: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明确界定好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版权所有  陕ICP备11003684号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西户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网站营业执照公示】

平平安安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