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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户县出台保障房新政策规定,凡来户县务工、经商满一年的人员经人社局、工商局确认的均可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需要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外来务工、经商满一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购房资格审查需要提交材料有: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证明;个体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我县保障性住房房源为东城花园一线职工住房和美林花园经济适用房,各购房户(以家庭为单位)只可购买1套一线职工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保障性住房政策有利于稳定农民工就业,营造农民工与户县居民和谐融合的居住环境,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让农民工真正住有所居,为城市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鼓励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农民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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