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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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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树槐香 于 2014-5-31 14:17 编辑
当然了,从辩证法来讲,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诱因和结果。就像无辜的路人遭遇一起交通事故,你能责怪路人不该出行吗?当孩子发现受骗时,也逃了也抗争了,可面对一个这样禽兽不如穷凶极恶的畜生,别说是十岁的未成年人,就是象我们一样的成年人也未必是对手啊!想想孩子临死前的无辜和抗争,我实在都不忍心责备啊!无论怎么说,孩子都不应该成为这起事件的买单者。
值得反思的恰恰是我们这些自以为是的大人。
1、我们总以为把门一锁就没有责任了。
学校为啥不早点开门?大热天的让学生在校外徘徊,不安全因素怎能不多?劳动法规定:员工上下班途中出事都是工伤啊。难道学校把门一闭就万事大吉吗?一道大门,撇清了学校和家长学生的责任;也活生生地划开了生与死的界线。要不就建议,所有企事业单位都把上下班时间调成学校上下学的时间。这样学校就没责任!都说孩子是未来的花朵,花朵都不安全了,还要这些大人干啥?
2、我们总以为结婚就是为传宗接代、后继有人。
凶手初中毕业无业,作案后还准备继续犯案。真不知这样一个畜生是咋样培养出来的。整天喊抓教育抓教育,我觉得应该先从家长抓起,领结婚证时就应该培训培训,怎样当一个合格的家长,不合格就不要结婚,否则教导出没有良知的人,恶性循环,祸害自己的后代不说,更危害社会。
这样的畜生,千刀万剐五马分尸!听说是兆丰桥人,前多年就听说这村子有此类事件的犯罪团伙,警察同志们 余孽未除,尚须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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