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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报导] 户县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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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6: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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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关于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4-02-28
索 引 号:000000001/2014-00104928
关 键 字:住房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阅读数:1

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途径,产生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尽快解决财富中心二三楼合同纠纷问题,保障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利益。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起草了《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并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办法(草案)》向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进行公告,征求意见及建议。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6日)。公告期限内业主若有意见或建议,以正式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张  波    电话:18710306288

王书恺    电话:13772176868

李沣京    电话:13759955080

联系电话:63372210

地址:领导小组办公室(水晶郦城项目对面,家和酒店202室)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附件:《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7日



附件:

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为解决财富中心二三楼合同纠纷问题,保障二三楼业主利益,需尽快通过公开、公正、公平途径产生业主代表。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二三楼业主大会,并会同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参会人员:持有财富中心二三楼购房手续的业主,每个购房人为一票。会议提前三天在相关媒体及财富中心现场张贴发布公告通知。会议人数以实际到会人数为准,未到会者视为认可会议结果。

三、业主大会程序

1、由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原临时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

2、产生代表。业主代表由5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3名,分两次差额选举产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唱票、计票,县公证处负责监票。

第一次会议:参会业主海选产生业主代表候选人。票数从高到低前7人为业主代表候选人,若第7人票数有并列,则并列者同为候选人(含差额),业主代表候选人产生结果当场公布。

第二次会议:业主代表产生方式为差额选举,差额原则为2人,如候选人超过7人,则差额人数延续。参会业主从候选人中产生出票数最高前5人为业主代表。其中票数最高的为业主代表组长,票数第二名为副组长,其余3人为成员。

若最高票数有并列,并列人数在5人以内,则由产生的业主代表协商推荐产生组长、副组长;若最高票数并列人数超过5人,则由参会业主在并列人数中,重新投票产生5名业主代表。若第五名有并列,由参会业主对并列者再次投票,票数最高者当选,若再次出现最高票数有并列,参会业主继续投票,直到产生第五名业主代表,产生结果当场公布。

四、产生的5名业主代表(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成员三名)负责召集全体业主会议、依法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代表全体业主负责财富中心二三楼租赁商谈、合同签订、租金分配等工作。

五、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由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相关媒体、现场张贴等方式征询意见,期限为5天。期满修改后进行第二次公告确定。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



发布机构: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4-02-28
索 引 号:000000001/2014-00104928
关 键 字:住房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阅读数:1

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途径,产生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尽快解决财富中心二三楼合同纠纷问题,保障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利益。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起草了《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并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办法(草案)》向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进行公告,征求意见及建议。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6日)。公告期限内业主若有意见或建议,以正式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张  波    电话:18710306288

王书恺    电话:13772176868

李沣京    电话:13759955080

联系电话:63372210

地址:领导小组办公室(水晶郦城项目对面,家和酒店202室)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附件:《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7日



附件:

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为解决财富中心二三楼合同纠纷问题,保障二三楼业主利益,需尽快通过公开、公正、公平途径产生业主代表。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二三楼业主大会,并会同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参会人员:持有财富中心二三楼购房手续的业主,每个购房人为一票。会议提前三天在相关媒体及财富中心现场张贴发布公告通知。会议人数以实际到会人数为准,未到会者视为认可会议结果。

三、业主大会程序

1、由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原临时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

2、产生代表。业主代表由5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3名,分两次差额选举产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唱票、计票,县公证处负责监票。

第一次会议:参会业主海选产生业主代表候选人。票数从高到低前7人为业主代表候选人,若第7人票数有并列,则并列者同为候选人(含差额),业主代表候选人产生结果当场公布。

第二次会议:业主代表产生方式为差额选举,差额原则为2人,如候选人超过7人,则差额人数延续。参会业主从候选人中产生出票数最高前5人为业主代表。其中票数最高的为业主代表组长,票数第二名为副组长,其余3人为成员。

若最高票数有并列,并列人数在5人以内,则由产生的业主代表协商推荐产生组长、副组长;若最高票数并列人数超过5人,则由参会业主在并列人数中,重新投票产生5名业主代表。若第五名有并列,由参会业主对并列者再次投票,票数最高者当选,若再次出现最高票数有并列,参会业主继续投票,直到产生第五名业主代表,产生结果当场公布。

四、产生的5名业主代表(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成员三名)负责召集全体业主会议、依法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代表全体业主负责财富中心二三楼租赁商谈、合同签订、租金分配等工作。

五、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由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相关媒体、现场张贴等方式征询意见,期限为5天。期满修改后进行第二次公告确定。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


发表于 2014-2-28 20: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发表于 2014-2-28 20: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请不要知法犯法!请尊重民意,广大业主主张收房!
发表于 2014-2-28 20: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需要选举代表,我们要属于自己的房子!
发表于 2014-3-1 16: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几年没结果,尽快想办法
发表于 2014-3-1 19: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是个咋样解决,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14-3-11 11: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广大的业主坚决要求收回房屋,不要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 2014-3-15 10: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总得有个组织才对。
发表于 2014-3-15 10: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刘一荣当之无愧!
发表于 2014-3-18 19: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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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20: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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