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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关于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4-02-28 | 索 引 号:000000001/2014-00104928 | 关 键 字:住房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阅读数:1 |
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途径,产生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尽快解决财富中心二三楼合同纠纷问题,保障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利益。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起草了《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并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办法(草案)》向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进行公告,征求意见及建议。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6日)。公告期限内业主若有意见或建议,以正式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张 波 电话:18710306288 王书恺 电话:13772176868 李沣京 电话:13759955080 联系电话:63372210 地址:领导小组办公室(水晶郦城项目对面,家和酒店202室)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附件:《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7日
附件: 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为解决财富中心二三楼合同纠纷问题,保障二三楼业主利益,需尽快通过公开、公正、公平途径产生业主代表。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二三楼业主大会,并会同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参会人员:持有财富中心二三楼购房手续的业主,每个购房人为一票。会议提前三天在相关媒体及财富中心现场张贴发布公告通知。会议人数以实际到会人数为准,未到会者视为认可会议结果。 三、业主大会程序 1、由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原临时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 2、产生代表。业主代表由5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3名,分两次差额选举产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唱票、计票,县公证处负责监票。 第一次会议:参会业主海选产生业主代表候选人。票数从高到低前7人为业主代表候选人,若第7人票数有并列,则并列者同为候选人(含差额),业主代表候选人产生结果当场公布。 第二次会议:业主代表产生方式为差额选举,差额原则为2人,如候选人超过7人,则差额人数延续。参会业主从候选人中产生出票数最高前5人为业主代表。其中票数最高的为业主代表组长,票数第二名为副组长,其余3人为成员。 若最高票数有并列,并列人数在5人以内,则由产生的业主代表协商推荐产生组长、副组长;若最高票数并列人数超过5人,则由参会业主在并列人数中,重新投票产生5名业主代表。若第五名有并列,由参会业主对并列者再次投票,票数最高者当选,若再次出现最高票数有并列,参会业主继续投票,直到产生第五名业主代表,产生结果当场公布。 四、产生的5名业主代表(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成员三名)负责召集全体业主会议、依法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代表全体业主负责财富中心二三楼租赁商谈、合同签订、租金分配等工作。 五、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由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相关媒体、现场张贴等方式征询意见,期限为5天。期满修改后进行第二次公告确定。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
发布机构: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4-02-28 | 索 引 号:000000001/2014-00104928 | 关 键 字:住房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阅读数:1 |
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途径,产生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尽快解决财富中心二三楼合同纠纷问题,保障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利益。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起草了《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并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办法(草案)》向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进行公告,征求意见及建议。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6日)。公告期限内业主若有意见或建议,以正式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张 波 电话:18710306288 王书恺 电话:13772176868 李沣京 电话:13759955080 联系电话:63372210 地址:领导小组办公室(水晶郦城项目对面,家和酒店202室)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附件:《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7日
附件: 财富中心二三楼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为解决财富中心二三楼合同纠纷问题,保障二三楼业主利益,需尽快通过公开、公正、公平途径产生业主代表。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二三楼业主大会,并会同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参会人员:持有财富中心二三楼购房手续的业主,每个购房人为一票。会议提前三天在相关媒体及财富中心现场张贴发布公告通知。会议人数以实际到会人数为准,未到会者视为认可会议结果。 三、业主大会程序 1、由户县处理财富中心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原临时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 2、产生代表。业主代表由5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3名,分两次差额选举产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唱票、计票,县公证处负责监票。 第一次会议:参会业主海选产生业主代表候选人。票数从高到低前7人为业主代表候选人,若第7人票数有并列,则并列者同为候选人(含差额),业主代表候选人产生结果当场公布。 第二次会议:业主代表产生方式为差额选举,差额原则为2人,如候选人超过7人,则差额人数延续。参会业主从候选人中产生出票数最高前5人为业主代表。其中票数最高的为业主代表组长,票数第二名为副组长,其余3人为成员。 若最高票数有并列,并列人数在5人以内,则由产生的业主代表协商推荐产生组长、副组长;若最高票数并列人数超过5人,则由参会业主在并列人数中,重新投票产生5名业主代表。若第五名有并列,由参会业主对并列者再次投票,票数最高者当选,若再次出现最高票数有并列,参会业主继续投票,直到产生第五名业主代表,产生结果当场公布。 四、产生的5名业主代表(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成员三名)负责召集全体业主会议、依法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代表全体业主负责财富中心二三楼租赁商谈、合同签订、租金分配等工作。 五、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草案)由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相关媒体、现场张贴等方式征询意见,期限为5天。期满修改后进行第二次公告确定。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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