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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 【郑义林】民国私人日记中的户县“过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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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0: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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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农历十月二十九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1.6万人在总指挥徐向前率领下,由长安县进入户县境内,驻扎在县东南庞光镇地区的九个村堡,打富济贫,并同追击的国民党军队交火。十一月初一离开庞光西进。这两天两夜给当地人留下深刻印象,称为“过红军”。但史料对此记载极其简单,人们无法了解“过红军”的详细情况。2007年,笔者在编写《户县志》翻阅民国档案时,偶得署名为刘励三的私人生活日记4本,十余万字,记载时限自1929年农历七月至1933年十一月。作者刘励三系户县庞光镇东焦将人,1928年至1933年底任户县建设局局长。解放后被定为地主成分,1951年腊月遭政治恐吓,于当月初三晚投井自尽,年方五十。

从刘励三日记可知,红军留驻户县期间,作为建设局长的刘励三在县府参与了国民党户县政府应对红军的多项紧急举措。而他的家乡东焦将,正是红军留驻的一个大村子,他的家中曾住满红军,而且被红军打富济贫。红四方面军在当地虽然只住了两天两夜,刘励三却以自己的亲历亲见亲闻,对红军过户县前前后后的情况作了20天的日记。内中多数资料不为人知,珍贵至极。现选录刘励三1932年农历十月二十八日至十一月十七日日记,向读者披露红四方面军经过户县的真实情况。


据日记可知,红四方面军进入户县前两天,户县当局已闻风声,极为恐慌,并做好应对:

十月二十八日记:“……县内昨晚已净街,不准行走。今早仍戒严,九时以后始开城门,只准人出,不许人进。闻共匪已出大峪,与官兵在子午镇交火,故为恐慌。”

二十九日记:“昨晚仍净街,今日九时开城门,出入俱不方便。士兵和公安局警士于东关终日设卫三道,远至吕公河。下午风闻庞光镇、焦将一带为共匪占据,且逼近西北二方。始闻将信将疑,继则果然。当晚县府即派南路公差数人,往庞光镇、石井村一带侦探矣。并接省上电话,今晚由省(城)来队伍二营,跟随中央大军进击,星夜兼程不息。”

三十日记:“今日县城严密戒严,城外仍设卫三道,县内市商停闭,居民惊慌,有出城往乡村躲避者。闻南乡山麓一带尽为匪迹,所至抢掠骡马,人民难堪。至午后一时许,忽然城外撤卫,城门紧闭,军警全行上城,势甚危急。余见此情,即将局(建设局)内要件、账项等收拾,以备不测……”又云:“下午,省上派来杨虎成部下一个团,团长王太吉(此人后为抗战爱国将领),进驻县城,县内商号、住户、各机关皆住满军人,一时城内人心稍安。”“县长(赵葆真)奉令召集各机关开会,商议支应军队粮秣事宜,选出支应粮秣主任二人,各机关各派二人,共同负责,同时派警士下乡督催,限期将粮款送县上。为应急,先由县商会、秦渡镇各任一千元,大王镇五百元,县府暂给五百元。”


国民党部队与红军作战的情况,日记中也有记载。

十一月初一日记:“早起,闻昨日所来之队伍昨晚全数移防占管营(县南村名)一带,与匪接火。今早又由东向过来大队伍,未曾停站,往前方截匪,前锋以大军包围,痛加剿灭。餐后县长率各机关往迎胡师长于东关,师长未至。有由宋村来一副官云:昨晚中央军住宋村与匪对击,因地系稻田不利作战,未曾前进,现带队伍一营送来夺获匪人枪械数百,及带来军饷二万暂留户县,以备临时需用。而胡师长刘指挥皆在前方应敌,萧师长的队伍今晚可到秦渡镇……昨晚九时由东来队伍,未曾进城,即由田野遍向南横队前往,各执手电,望之无际。当晚即闻见枪声,至今晨七时始停……下午四时又由庞光镇回来探报,云庞光镇一带之匪已西去,大军随后追击,人心稍安。”

日记所云“胡师长”指国军第一师师长胡宗南,“萧师长”指国军第四十四师师长萧之楚,“刘指挥”系指挥国军第六十五师的刘茂恩。“中央军住宋村与匪对击”的记述,与上辈人口传吻合:十月三十日晚,尾追的国民党军队驻扎宋村、高力渠一带,曾与驻扎在东焦将的红军对射。

十一月初二日记:“……下午一时,县长赵葆真同王太吉团长率各机关往东关迎胡师长,而胡师长带兵未进城,由东关绕南关直往祖庵追击红军……”


十一月初二日记又云:“……下午四时许,余去铺剃头毕,化羊操(辖焦将、庞光镇地区)总约穆荣盛由家来县云:伊于昨回家,匪军已去,东西焦将受害甚重,匪徒过多,家家住满,甚至牛圈厕所皆为匪睡卧之地,所有大户之粮食、衣物等皆被贫民掠去一空,家家之猪被匪宰食。匪徒行远,饥饿吃不一饱,一见饭即用脚盆污器盛饭食之。匪徒系红军第九、十、十一三个军,焦将驻十一军。掳去杨炳林之子。(红军)系二十九日午刻来,初一日去,将庞光镇、化羊村、焦将、王寨等处骡马拉完,所幸未伤害人。穆总约同余欲报告匪情,因有军官未见。当晚即拟一呈文,请县(府)查验,其文如下:

具呈人:化羊操总约杨炳林、崔志源、穆荣盛、张万鳌,约正蔡文秀等,为共匪扰害,抢掠一空,生机立断,民命堪忧。恳祈钧座亲临勘察,以明惨状,而救灾黎事。

缘属操迎处山麓,地瘠民贫,当兹大旱期间,夏收薄歉,秋苗枯萎,乡民谋食无方,糊口乏术,正在辗转躊躇,共匪忽于本月二十九日由长安子午镇一带顺南山蹿至户境,即盘踞于属操之焦将、庞光镇、化羊村、王寨一带,任意抢劫。该匪行走过速,匪徒无数,来势过猛,民不及防,所至家家拥满,锅灶满屋,所有食粮、衣物、货财,悉数掠夺净尽,所养鸡猪杀食无余,箱柜器具破坏焚烧,屋角壁炕为之掘烂。至初一日,始先后西蹿,临行将各村所有骡马一概拉去,且将少数居民老幼壮丁掳去数十名。足迹所过,田野尽成大道,匪徒之众可想而知。当时人怨沸腾,恐慌无似。现在各村居民生机立断,嚎啕声载道,民命何堪,呼天不应,叩地无门,为之奈何?唯有恳祈钧座为民父母,当能体验下情,亲临查验,以明真相,设法救济,俾民全活,则感戴再造之恩于靡暨矣。谨呈

户县县长赵(葆真)

十一月初二日

总约,是民国中期农村基层政权的一种职务。当时户县行政区划为全县划13个操(相当于现在的乡镇),操的负责人称作总乡约,简称总约。焦将、庞光镇地区属化羊操管辖。

从化羊操总约穆荣盛报告情况,可看出红军生活之艰苦以及打富济贫的真实情形。但所谓“将骡马拉完、家家之猪被宰食”却是言过其实,因为刘励三翌日回家探视后发觉没有这等事。红军睡猪圈、厕所,用尿盆、脚盆盛饭确是事实。据上辈人讲,乡民见红军用尿盆子盛饭,急忙说那是“尿盆子”,红军听不懂当地话,误以为乡民“要盆子”,便不高兴了,待乡民递上面盆子,红军似有所悟。

红军打富济贫,穷人高兴,富户家财蒙受巨大损失,自是愤懑,于心不甘,请刘励三代写呈文向县长“报灾”。为道尽“灾情”,争取官府救济,弥补富户损失,呈文中有多处夸大或虚造之词,因为刘励三家也是富户,也被打富济贫。

十一月初三,刘励三回家(东焦将)看视。日记记有其家遭遇红军的情况:

十一月初三日记:“上午同兆轩(刘的同事)回家看视,至占管营(村名)分途。路过占管营,见占管营有中央军第一师的宣传标语‘剿匪为民’,师长胡姓。余行至王寨之北时,忽见二人由东南向西北疾行,问之,云焦将又来匪军,余听此言急退走半里,坐视动静。约一小时,新寨来人七、八名,欲往探视,即同至王寨询及,此事系子虚乌有。余方放心,乃至村内赵亲家小歇,为余造饭。其家亦曾住满红军,未失他物及粮食等,实属万幸。赵亲云余家楼上各种粮食被贫民掠去贻尽,衣物全失,所幸两匹骡子尚在,家中老幼未受多大惊恐。已而余归家,见城外园中之柴草未曾失遗,一入家门,见庭院中遍地灰堆,所有木板椽棒皆被焚烧,余之卧室炕上地下垃杂污屑不成模样,又视箱柜一空如也,查衣物件件俱无。并视伯叔母卧室及厦房内,概被劫掠,惨状莫名。登梯上楼,但见包囤不完,颗粒浪藉(楼)板上,稻麦既无,谷豆更不够数。农家终岁起早眠迟,孜孜不休,勤劳所获,只此数十石谷粟杂粮,家中十余口老幼男女,赖此生活,完粮、纳赋、按亩出差、日常费用更赖于此。突见惨状异常悲痛,莫可言喻,为之奈何!只有自大心地,劝告家人,此系天灾流行,人难逆料,惟有强为善事,自消孽障,当有缉熙光明之日,海晏河清之时。自古一治一乱,天道弗私一日,人心正则风调雨顺矣。计所失稻子十四石、麦五石余、包谷三石余、粳稻三石余、谷子十石、豌豆三石、棉花五十斤、酒曲三十余斤、烟叶六十斤、口袋数条。他项器具物件一时查验不清,损失难计。所喜骡子未失,猪未被杀,合家团圆。余即祝告上苍,受诸佛菩萨护被之恩,于不可思议矣。当晚见伯母叔母、余妻及幼女之面,余弟伯纪昨日往化羊村躲避。薄暮,余因家院狼藉,当晚宿于观音寺内,一夜心惊不安,未入眠。”

十一月初四日记中记有其伯母、叔母所述遭遇红军时的情形:“二十九日午,家人闻红军要来,妻即躲于右邻王十一家,弟伯纪和外甥亦各躲避,家中只有叔伯母二姊,将头门紧关。匪将余家白骡子拉走,叔母闻言即亲身西追,又招雇工范八同追至西焦将以西,幸而要回骡子,拴藏于南门外李家屋后。叔母归来已日落将暮。匪驻扎村中,家家住满。匪见我家头门关着,便由我家左邻王科彦家院墙翻过,打开余家车房门,又开正门,相继拥入,前后房住满,一夜未睡,搜尽箱柜衣物,能穿着穿去,不能穿着便撕扯成绺绺,或裹绑腿或打成絮絮鞋。当晚三叔母一人在炕灶看守,余皆他避。三十日上午,有二、三名匪军引来村中贫民,上我家楼,分我家粮食,三叔母拦阻无效。贫民二十多人,其中最可恶者郑存富,有田地数十亩,父子四人来分粮,并将棉花酒曲等一并拿走。杨□□本街人也,素与我家称善,其家有田地二十亩,畜牛务农,亦来分粮,天理何存?!是日天将暮,匪全退去。”

日记记载了刘家被打富济贫的真实情况。刘励三对“有田地数十亩”的郑存富、“素与我家称善”的杨□□分他家的粮食很愤懑。日记所云“郑存富”,后文还将提及。

十一月初四日记还记有红军伤病员的情况:“早餐后,余回县,道经化东堡崔仲瑜家和化西堡方郎亭家,都被分了粮食。所过焦将、化羊村一带,土墙上到处有共匪大字‘分富家衣食田产’等种种口号及宣传标语,并张贴布告,系江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张国焘、总指挥徐向前。现在各处尚有共匪伤兵病号数十名未去,流落于此。”

日记所云张国焘,系红四方面军负责人,但他没有跟随此次军事行动,只是布告上署了名。日记所说“有共匪伤兵病号数十名未去”属实。红军走后确实留下几十名伤病员。中共地下党员刘安仁、刘生玺(西焦将人)冒着风险,组织群众将留在各村的红军伤病员隐藏于焦将庵庙内,送汤送饭,请医买药,疗伤治病,并动员群众收留伤员。王寨赵履祥老汉收留了15岁的小红军朱华国(安徽金寨人),朱华国拜赵履祥为干爷,改名“禄儿”。穆家堡关振凯的叔母将14岁的小红军张绍基(湖北洪山县人)领回家,认其为干儿子,取名“寿娃”。经过赵家和关家的精心照料,两个小红军伤势痊愈,并生活在两家。1935年,徐海东率领的红25军路过庞光镇,两个小红军跟部队走了。1972年和1973年,离休的老红军张绍基和朱华国分别从郑州和沈阳来到陕西,经多方辗转打问,寻到离别40多年的户县庞光镇,叩谢关家和赵家当年救命之恩,一时在当地传为佳话。

十一月初五至十七日,记有户县办理军饷事宜:

十一月初五日记:“终日在(建设)局,并往财政局,协同各机关商酌支应军饷事宜。中央军萧之楚四十四师于初三由涝峪出山,驻扎曲抱村(县西)一带,由户县供给粮秣,省方派一陈参议来此接洽。”

初七日记:“户县驻军王太吉团今早开回省城,留兵一连驻此,该军纪律远逊于中央军。”

初八日记:“据省方对此次军队给养安排,周至县担任中央军胡宗南一师、刘茂恩六十五师粮秣,户县担任萧之楚四十四师全部粮秣。并有省方派人来户县代购军粮一千石(一石为300斤),地方不得挪作支应……”

此时中央军一师、六十五师追击红军,已进入周至县,而四十四师留驻户县。从以上三日日记可知,省府对国军粮秣很重视。

十一月初八日记中,记有中央军四十四师下乡随便派粮之事。刘对此甚为不满,对老百姓的艰难处境颇为同情:“……数日间闻县西乡、南乡各村每日有队伍(即四十四师官兵)自由打粮(派粮)。所至,入民宅,处处搜寻,行动颇为自由,乡民不堪其扰……人民苦痛,地方糜烂,兵灾匪患相逼而来,况当此数月不雨,大旱已成饥馑,生活无靠,处此涂炭颠簸之秋,奈何也。”

初九日记:“今日各机关开会,讨论支应驻军粮秣办法,并得县长同意,当晚即召集各操总约于财务局商酌。据萧师长秘书长来县府云:该师奉命待发,惟棉衣未到,兵士单衣寒冷,不能行动,须再留驻四日,候棉衣运到后即行开拔。所需粮秣每旅一日四千斤,合计两旅及司令部、副官处、医院病号等,每日需粮一万有余,再筹集路上八日粮秣,共需十一万斤。县府按全县地亩摊派,每顷(100亩)派大米十二斤,玉米面十二斤,麦面四斤,由十一日起,实行发给。驻孙家硙陈旅粮秣由南四操(即化羊操、罗什操、安善操、保峪操)担负,于孙家硙设粮台,推定曹奉臣、曹帮彦负责。驻丈八寺于旅粮秣由正西操、西北操、上下兆丰操等四操担负,于丈八寺设粮台,推定郭立三、张尔玉负责。师司令部、医院等各机关粮秣由县城、正北操担负。并定于明日向萧师长恳求:禁止该旅军人下乡自由打粮。”

十一月初十日记:“午刻,赵县长集合各机关,备办全猪三口、烧酒三罐,同往曲抱村谒见萧师长……恳求师长,制止军人自由下乡打粮……萧师长极其谦诚,备述其部由今年三月出师剿匪,未曾休息,行军山中艰苦异常,并言及共产主义之恶毒,组织之严密,所至容易号召,为患不测等。毕,余又同张子甲、曹奉臣、曹帮彦往孙家硙,见陈旅长,旅长不在,其副官周于民接见之,余等说明军饷情由,劝止军人下乡打粮。”

从萧师长口中可知,红军军纪严明,颇有召唤力。同时国军士兵的生活也很艰苦。

十一月十四日记:“……下午各机关在县府开会,萧师长的四十四师本定于十三日开拔,着办五日随带军粮八万斤,因其数额未曾办齐,今又召集各操总约,各办理玉米、小米等粮三千、四千斤不等,限明日午交齐,以备转发。”

十六日记:“……今日县西曲抱村、丈八寺、孙家硙等处队伍开拔东行,由子午峪进山,尚留王旅驻县未去。”

十七日记:“……上午去财政局,此次户县供给萧师军粮共12万斤,省府令每斤食粮均以七分钱计价,共计粮款八千余元,一半由四十四师付给,另一半呈报省府转报南京国府,由户县正税项下作抵(即用军粮抵扣粮赋)……”

由此可知,户县百姓供应的军粮没有白给,由南京政府和四十四师共同付给粮款。

由十一月十七日记可知,红军过后,乡绅富户不仅向县长“报灾”,半个月后,又向省府主席杨虎城“报灾”:“……下午又写我操报灾呈文,分呈省政府、民政厅、财政厅、赈务会四处,其文如下:

具呈人:户县化羊操总约杨炳林、崔志源、张万鳌、穆荣盛,绅士崔步堂、蔡文秀、钱生桂、魏帮贤、崔献坤、方明数、刘怀章、关振京、刘耀宗、刘励三等,年甲(岁数)不一。

缘于上月二十十九日,共匪忽由长安子午镇一带沿南山窜至户县境内,即盘踞于化羊操属之焦将、庞光镇、化羊村、王寨等堡,匪徒众多,民屋尽被匪占,衣物货财,掳掠净尽,五谷食粮,抢劫一空,豚既被杀食,骡马概行拉去。所至,到处搜罗,家具农具概被焚毁,墙屋处处糜烂,惨苦之形不堪言状。且将少数较富之民绳拷索款,带去数十名。所幸国军追剿,匪仅盘踞三日夜,始行向西窜去。今则所过各村,家徒四壁,屋如悬磬,老幼妇女,昼则啼饥,夜则号寒,欲往他乡乞食,则三冬无衣;若坐守家园,则饥饿难忍。谋生无路,进退惟谷,呼天不应,叩地无门,种种惨状,难以言喻。况属操一带,接近山麓,多年以来,常遭土匪劫掠;加之近年旱魃为虐,砂砾之田,硗薄过甚,庄稼歉收,差役繁重,民无担石之存,终岁不得一饱。今更遭此浩劫,陷于匪共,如水益深,如火益热,午夜徬徨,焦急万状。若不泣恳,设法救济,则数万生灵直有性命之忧矣。

钧座为民父母,痛关在抱,当能体念民艰,设法救济,洒西江之水,施甘露一滴,俾得出此涸辙,全活民命,则感戴再造之恩于无暨矣。

谨呈:

陕西省政府主席     杨(虎城)

民政厅长           李

财政厅长           韩

赈务会主席         康”

和前次向县长报灾一样,富户们为感动上峰,争取救济,对红军打富济贫有扭曲虚造之词,而呈文所说“土匪劫掠”、“庄稼歉收”、“差役繁重”则完全属实。

红军过后两个月,春节至,刘励三在过年的日记中对其家遭打富济贫仍耿耿于怀。1933年正月初三日记:“今日设宴待亲戚,应来者皆至,惟王寨、柿园两家未来。今岁因遭匪劫,食粮为难,年前仅割肉十八斤,磨麦三斗,其它一切皆简,以求节省之。

富户人家过惯了富日子,被红军分了粮食,伤了元气,生活自然要“节省”了。在那个年代,穷人过年割一二斤肉也算奢侈了,即使到了20世纪70年代,一般农家过年割肉最多不超过十斤,而刘励三家尽管遭“匪劫”,过年割肉达18斤,富户毕竟是富户。

二月十二日记:“……家中被红军抢散粮食四十余石,所余谷子、豌豆现已无存,刻下食用极为淡薄,两日来尚未见馍了,全家处于窘境,奈何?只得变卖家产换得食粮以维现状。今春期长,距夏忙尚有两个多月,需粮尚多,加之父亲三周年祭将至,已同家人亲戚商之,从简办理。”

二月二十九日记:“今为父三周年祭日……亲戚皆来……值此年荒又遭匪劫,食粮告尽,只得极力节省,就简,阻止诸乡党送纸祭奠,恕为原谅了。”

红军过后,时局并没有平定。据刘励三十一月十三日记知,红军走后,个别富户逼迫穷人将分得的粮食如数归还,时称“收粮”,穷人称其为反攻倒算:“闻邢万帮将堡中借匪抢粮之郑存福、刘志恺及郑狗来兄弟三人控告于县府,业经票拘到案,押于看守所。今日堡中乡约刘义顺、杨生花数人来县探听虚实。”

东焦将,即刘励三和笔者的家乡。据笔者多次采访调查,该堡富户邢万帮“收粮”时,多数穷人都将分得的粮食如数退回,但郑存福、刘志恺、郑狗来三户态度强硬,拒绝退粮。邢万帮遂将该三户控告到县府,县府即将郑存福、刘志恺、郑狗来三人羁押。两三年后,三人先后被释放。释放后,郑存福的儿子郑青山、刘志恺的儿子刘生福、郑狗来的儿子郑新德都出外当了兵,户县解放后,出外当兵的郑青山、郑新德、刘生福返里,郑青山当上村第一任农会主任,郑新德当上村民兵营长。而邢万帮家在解放前几年已经破败,土地所剩无几,只留下三进房产。1950年11月至1952年6月,户县掀起土改运动,邢万帮家被定为破产地主。邢家对此很愤懑:其家在土改时还分了二亩六分地,却怎么定了个破产地主,土改政策中有没有“破产地主”这个成分?村里人都说邢家的破产地主是郑青山给定的,因为郑青山是农会主任,掌握着土改大权。

时过境迁,沧桑巨变,回顾历史,莫记前嫌。80年前的富人和穷人,如今他们的后代们不争不斗了,太平盛世,和平共处,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大家庭中。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5f3812010115c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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