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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永恒的美·永远的家 ” 2013摄影大赛的通知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五大工程”,宣传我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城乡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提高广大群众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提升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品位,特举办“永恒的美·永远的家”摄影大赛。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通过开展“永恒的美·永远的家”摄影大赛活动,广泛征集和展览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摄影作品,以农村题材为重点,用画面的形式展现城乡环境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唤起人们对画乡——户县的热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热情,树立文明卫生,生态环保的生活风尚,为推进生态宜居,魅力画乡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举办单位
主办:户县统筹办 户县爱卫(四城联创)办 承办:户县摄影协会 协办:县内各新闻媒体(户县电视台 、金户视野及 县内各大网站)
三、作品征集范围与内容
凡反映户县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城乡环境变化等与之相关的摄影作品(含手机随身拍),均在征集、参赛、展览之列。 四、活动方式 1、同户县电视台、金户视野、户县各大网站合作,摄影活动和作品在网络发布。 2、大赛及展览冠名为:“永恒的美·永远的家”2013摄影大赛。 3、拟定8月份组织1—2次“下基层,走农村,拍乡容”集中采风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入围作品在新闻媒体和各网站、户县各大广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展览。 五、作品要求 作品以农村提材为主,更加注重内容,艺术技巧不作过高要求。 1、作品内容真实、积极、文明、健康、向上,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2、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严禁抄袭、转载,不得冒名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参赛者必须拥有对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文件名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电话、拍摄时间和地点。 3、参赛作品必须保留完整EXIF信息的数码照片(老照片要提交扫描电子文档,照片或底片备查)。提交作品为jpeg格式电子版。 4、网络发表作品,图片最大边长为800像素。统一命名为:“永恒的美·永远的家” XX(作者名)作品,每幅为一帖(一组组照视为一幅),对于不符合主题的摄影作品,组委会有权予以删帖。 5、上交参赛作品单张文件在1.5M以上(作品展览最小要求)。要将自己的作品统一压缩打包,压缩包名为作者姓名和电话。 6、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在户县境内拍摄,拍摄时间和设备不限。 7、参赛作品仅限于画幅剪裁和有限的颜色、亮度、对比度、锐度调整,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增补、减除、艺术创作等创意加工。
8、每位参赛者限投单幅照片20幅,有组照的不得超过15幅(一组组照视为一幅,每组不超过4幅),超过规定数量或不符主题的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筛选。
9、作品所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版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自负,举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举办方不能对收集的作品进行买卖,可以用于展览、宣传,制作宣传画册等,不再另付稿酬(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凡投稿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10、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六、活动时间和联系方式
1、集中拍摄时间:2013年8月中旬(时间另行通知) 2、截稿时间:2013年9月10日 3、展览时间:拟定于2013年9月20日 4、联系方式:户县摄影协会 张杰(电话:13519131798) 户县人民路文化中心6楼(御苑新城对面) 七、评奖与展览 2013年9月10日截稿后,将邀请省、市、县摄影专家、县相关领导,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终评结果将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和展览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1、摄影大赛的奖项设置。奖项共设29名,包括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 。 2、奖金及奖励。 一等奖奖品: 现金10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二等奖奖品: 现金8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三等奖奖品: 现金5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优秀奖奖品: 现金 1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作品筛选、评奖后在新闻媒体和各网站、户县各大广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举办“永恒的美·永远的家”2013摄影大赛作品展览,展览首日(计划9月20日)举办颁奖活动。 八、注意事项 1、参加拍摄的人员,一定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影响活动正常开展。 2、本次摄影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人身、财产安全及所有连带责任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无关。 3、参加拍摄人员要相互帮扶,互相支持,文明拍摄,爱护环境卫生,树立摄影人员文明形象。 户县统筹办 户县摄影协会 户县爱卫(四城联创)办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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