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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陕西省西安沣京工业园开发服务实业公司违法征收户县集体耕地702.92亩,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该案后,户县国土资源局已对户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违法占地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并处罚款37.6万元(已缴纳)。(中国新闻网6月14日) 在这起违法征收集体耕地案件中,身为熟悉土地管理政策的户县统一征地办公室,委托西安沣京工业园进行征地,对上述违法征地行为予以认可,为何一级征地的政府部门,公然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带头践踏法律,违法执法,平时对于征地的违规操作意识可见一斑。 而身为规划部门,本该更应该知道依法行政和守法行政的重要性,城市规划一旦失控,如果屡屡超越耕地红线,那么不仅会导致城市建设的无序和盲目性,更会造成城市的随意建设,这对于城市的定位和和谐发展是致命的,有耕地保护的红线和高压线,但是有高压线却没有高压电,在规划等部门眼里形同虚设,这背后是有法不依的散漫和无法无天。 更匪夷所思的是,陕西省西安沣京工业园开发服务实业公司违法征收户县集体耕地702.92亩,但是户县国土资源局仅仅对违规者经济处罚37.6万元,处罚金额如此之少之低之轻,这简直不是处罚,而是纵容,有了这样象征性的经济处罚结果,无法产生任何威慑力和痛感,类似的违法征收集体耕地现象就会屡禁不止。 更有意思的是,违法征收集体耕地,那么作为监管部门的户县国土资源局此前打酱油去了吗?平时的监管究竟是怎么样进行的?监管是走形式还是糊弄人?如果不是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该案,还会有户县国土资源局的被动作为吗?更进一步,在这起案件中,户县国土资源局本身就涉嫌失职和渎职行为,户县国土资源局处罚别人,那么谁来处罚户县国土资源局呢?如果仅仅处罚违规者,而不处罚失职者,这公平吗?能够起到以儆效尤和举一反三的目的吗? 无独有偶,据媒体报道,2013年5月的邯郸市曲周县,掀起了一场“毁小麦”的热潮。无论是即将收割的小麦、蔬菜大棚里已经挂果即将上市的西红柿、还有已经进入盛果期的桃树和苹果树都被毁掉,村民们将颗粒无收,村民跪地痛哭,当地政府称其为“储备土地”。国家对于土地储备有着严格的要求,在实质上和形式上都需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但是曲周县政府征用滏南村的大部分土地,并未告知农民这块土地将来的使用情况,也没有给村民们看相应的征地手续。(新华网6月14日) 如果将前后两条有关违法征收集体耕地事件放在一起就不难发现和明白,为什么违法征地可以如此的无法无天、明火执仗和践踏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对于违法征收集体耕地者的处理更多的停留在轻描淡写和挠痒痒式的处罚上,将处罚变成了实质性的纵容,将实质性的问责变成了诫勉谈话,没有以儆效尤的后怕感和痛彻心扉的难受感,政府视民为草芥,也就不要怪民视政府为仇寇了。 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经在多种场合告诫国家工作人员:“身无半亩,心忧天下”;“衙斋卧听箫箫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面对即将收割的小麦和丰收在望的瓜果,政府部门没有半点的同情和怜悯,一毁了之,平时嘴上都说农业是命脉,农民不容易,此时怎么都忘记了?也不要说农民是衣食父母和天,只要对农民多些尊重和理解就够了,只要多替农民的生计想想就行了,只要将农民当人看待就行了,如果村民的跪地痛哭依然换不来政府部门官员的怜悯和同情,农民只能说明一些基层政府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良心让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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