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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宗地简况 宗地一、宗地编号为HX19-(2)-19,位于秦岭三路以北,草堂八路以东,东至林谷路,西至草堂八路,南至秦岭三路,北至户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出让土地总面积9241.2平方米(折合13.8618亩),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建筑密度30%—45%,容积率0.8—1.5,绿化用地率不大于25%。2012年6月30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2〕644号)文件批准征为国有,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宗地二、宗地编号为HX19-(2)-20,位于草堂七路以东、秦岭大道以南,东至户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西至草堂七路,南至户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北至秦岭大道,出让土地总面积99996.9平方米(折合149.9954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0%-45%,容积率0.8-1.5,绿化用地率不大于25%。2012年6月30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2〕644号)文件批准征为国有,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宗地三、宗地编号为HX19-(2)-27,位于草堂七路以东、秦岭四路以北,东至户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西至草堂七路,南至秦岭四路,北至户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出让土地总面积19824.9平方米(折合29.7374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0%—45%,容积率0.8—1.5,绿化用地率不大于25%。2012年6月30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2〕644号)文件批准征为国有,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宗地四、宗地编号为HX19-(2)-28,位于秦岭四路以南、草堂七路以东,东至西安东风机电有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至草堂七路,南至秦岭三路,北至秦岭四路,出让土地总面积22668.1平方米(折合34.0022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0%—45%,容积率0.8—1.5,绿化用地率不大于25%。2012年4月1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2〕154号)文件批准征为国有,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宗地五、宗地编号为HX19-(2)-32,位于秦岭四路以北、草堂六路以东,东至户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西至草堂六路,南至秦岭四路,北至户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出让土地总面积30107.5平方米(折合45.1613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0%—45%,容积率0.8—1.5,绿化用地率不大于25%。2012年3月22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2〕148号)文件批准征为国有,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及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挂牌时间:
挂牌期限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2日的工作时间;受理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下午4时整;受理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下午4时整。
四、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292万元,宗地二为人民币1710万元,宗地三为人民币393万元,宗地四为人民币450万元,宗地五为人民币597万元。
五、报名地点为户县南环路中段户县土地交易中心。本次挂牌不接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3年6月25日以后到户县土地交易中心凭单位介绍信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人: 韩 涛 万永康
电 话: 029-84820116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户县人民政府批准,户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户县土地储备中心,定于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2日,在户县南环路中段户县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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