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原则: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户县辖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和农场,不含农业企业),在我县当地承包土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外来人员。
二、补贴机具种类
2013年补贴机具品目范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8个小类93个品目机具。
三、补贴标准
机具补贴原则上按不超过机具在我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确定。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补贴限额提高到20万元。
四、补贴操作程序
1、购机申请。补贴对象持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当补贴对象和“一卡通”存折户名不一致时,补贴对象需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到县农机购置办理窗口(县农机、财政联合办公)领取<<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告知书>>(一式3份,县农机部门1份;购机者2份,其中1份在购机时交供货企业,1份由补贴对象留存。)县农机部门须同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纸。
2、全价购机。补贴对象须在20天内持指标确认告知书,自由选择全省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企业自主议价、全价购机。经销企业必须向补贴对象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和<<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销售确认表一式2份,补贴对象1份,经销企业留存1份;经销企业加盖公章、签字,补贴对象手印、签字。)
3、申请补贴。补贴对象应在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持销售确认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申请补贴,乡镇农机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字样(盖章或签字确认),并将发票原件和身份证及时退还购机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作出说明。
4、核实公示。(1)、乡镇农机管理部门接到结算申请后,每月11日前,按照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对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实,并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验货表>>上签署核实意见。核实结束后,将<<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到村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送乡镇财政部门。(2)、乡镇财政部门于每月22日前,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核查,在补贴发放明细表上加注意见后送农机部门。乡镇农机部门于每月23前,将补贴发放明细表和补贴验货表报县农机部门。
五、资金兑付。县级农机部门接到乡镇农机部门报送的补贴发放明细表后,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核实无误后,每月28日前向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农机部门提供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与次月5日前,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