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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服务品牌,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打造一批画乡名医、十佳护士、优秀院长、特色专科,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副中心城市建设的要求和“全省一流、全国有名”的工作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社会公认的原则,采取行业初评、社会测评和业务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树立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新风尚,推动全县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
画乡名医(画乡好医生)、十佳护士评选范围:经市、县卫生局注册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的在岗临床医生、护士,包括离退休后被返聘现仍在一线工作的临床医生。
优秀院长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现任院长。
特色专科评选范围:全县镇级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经审核批准的临床科室。
2、评选名额:
评选推优工作实行届次管理,一届三年。首届评选画乡名医(画乡好医生)10名、十佳护士10名、优秀院长3名、特色专科3个。
三、评选条件 (一)画乡名医评选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2、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威望。
3、医疗技术精湛,能熟练准确诊疗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有突出的专业特长。
4、医疗工作业绩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成效显著,近三年工作中未出现责任事故,在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
5、具有医学专业教育学历,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十佳护士评选条件
1、热爱护理事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德高尚,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护患关系。
2、具有扎实的护理理论知识和临床护理经验,能够独立解决护理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在护理岗位发挥学科带头作用。
3、护理技术娴熟,能为患者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服务,深受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护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从事临床护理工作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责任事故。
5、具有护理专业教育学历,一直在临床一线工作且满5年以上。
(三)优秀院长评选条件
1、热爱医院管理事业,熟悉并钻研医院管理业务,全身心地投入医院管理工作,改革创新成绩卓著。
2、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重视医院整体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团队凝聚力,干群关系融洽,职工满意度高。
3、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积极推行便民、惠民措施,构建了良好的医患关系,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所在医院在医疗救助、应对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或对基层卫生机构开展传、帮、带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4、医院环境优美,医德医风、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等均已达到县内同级医院先进水平。医院在近年来业务收入持续稳步增长,群众满意度高。
5、近三年内,个人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其所在医院未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事故。
6、参选人应为医院现任院长,且连续任院长满5年以上。
(四)特色专科评选条件
1、专科特色优势明显,病源数量多,诊疗技术达到县内先进水平,区域外病人数占医院就诊患者总数10%以上,专科带动作用明显。
2、专科具有一定规模,床位设置不少于30张,房屋面积能满足专科业务发展需要,布局合理,具有相应等级专科项目规定的必备设备。
3、专科人员配置合理,有较高学术水平及高级技术职称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 4、专科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检查、用药、收费合理。专科门诊人数、住院人数、业务收入均高于医院其它科室且占较大比重。
5、积极开展科研技术,近三年内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少于2项,成效显著。 6、近三年内,科室未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事故。 7、群众对专科服务满意度达95%以上。 四、评选程序 1、申请报名:首届画乡名医(画乡好医生)、十佳护士、优秀院长、特色专科申报工作采取自荐方式,申请画乡名医(画乡好医生)、十佳护士、优秀院长由个人直接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特色专科由单位申报。 2、初审公示: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分类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予以公示。 3、单位推选:将初审合格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选,推选出本单位参评人员。 4、推选公示:将各单位推选出的参评人员予以公示。 5、行业初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单位的参评人员在卫生系统进行行业初评,产生各项目候选对象。 6、初评公示:利用媒体、网络对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并宣传候选对象主要事迹,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掌握候选人的情况,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7、社会测评:采取患者测评、网络投票、乡医测评和部门测评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测评。 8、业务考评:分为一般业务考评和专家组评审,主要考评职业素养、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患者满意度等。
9、综合评比:根据社会测评、行业初评和业务考评情况,确定拟命名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定。 五、表彰和奖励 对评选出的首届画乡名医(画乡好医生)、十佳护士、优秀院长、特色专科,由县政府表彰命名,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奖励,画乡名医(画乡好医生)奖励2万元、十佳护士奖励2万元,优秀院长奖励3万元,特色专科奖励10万元。同时,对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在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晋职晋级、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画乡名医(画乡好医生)、十佳护士、优秀院长、特色专科”评选表彰活动,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施西安副中心城市建设和落实“全省一流、全国有名”目标的具体抓手。为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户县“画乡名医(画乡好医生)、十佳护士、优秀院长、特色专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县卫生、人社、财政、监察、文体广电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县卫生局负责画乡名医(画乡好医生)、十佳护士、优秀院长、特色专科评选细则、评选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对画乡名医(画乡好医生)、十佳护士、优秀院长的管理,为创建优质卫生人力资源创造良好环境;县财政局负责活动资金保障,将活动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监察局负责对评比活动实施的全过程予以监督,确保评选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文体广电局做好评比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镇政府、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评比工作,并引导社会各界应关注、关心卫生事业,努力实现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申报、评选等各项工作。 3、规范评选程序。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医疗机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引导激励作用,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增强评选活动的透明度,确保推荐人选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人员和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人、推荐单位的责任。 4、强化舆论宣传。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和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获奖的人员及专科进行广泛宣传和推介,进一步提高社会公认度和知名度。发挥“画乡名医、十佳护士、优秀院长、特色专科”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县形成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劳动,激励优秀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西安市副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