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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 陕西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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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 13: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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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简称《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和《关于做好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切实保证我省从2012年国庆节假日起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顺利推进,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开好头、起好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免费时间
   1.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2.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3.2012年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国庆节假期免费时段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
   (二)免费对象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我省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客数为准)。
   (三)免费范围
   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全省范围内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四)通行要求
   现金缴费车辆行驶封闭式收费公路须“入口领卡、持卡通行、出口交卡、凭卡核验后免费”,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含电子不停车缴费)车辆不单独领取通行卡,持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卡正常通行人工收费车道或以电子不停车方式通行收费车道均可享受免费通行。车辆行驶我省收费公路须遵守我省收费公路各项管理规定,违规行驶车辆按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相关工作,成立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领导小组”),由冯西宁厅长担任组长,魏培斌副厅长、李峥嵘总会计师、王春英副巡视员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厅办公室、财务处、公路处、安监处、驻厅监察室、厅文明办、厅宣教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省公路局、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金秀公司、西铜公司、华通公司、榆神公司、西安公路研究院。
  专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陕西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定工作思路、步骤和措施,部署工作任务,监督和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厅财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主任兼任。
   三、职责分工
  (一)厅财务处负责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二)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负责拟定《陕西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政策宣贯;负责组织开展收费软件的升级与完善,负责高速公路联网系统运行管理及其应急处置,负责收费公路运行信息收集,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运行监控指挥调度管理,负责陕西交通服务热线(12122)。
  (三)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普通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各有关收费运营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做好辖区内公路养护工作,保证路面质量,提高公路服务水平;制定完善公路保畅预案,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力保道路畅通。
  (四)厅公路处负责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加大重大节假日期间上路保畅力度。
  (五)厅安监处负责重大节假日期间道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协调组织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六)驻厅监察室负责省级监察纠风部门联络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监督检查。
  (七)厅文明办负责指导和监督收费公路文明服务工作,组织各收费经营管理单位认真开展交通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开展文明服务明查暗访,不断推动文明行风建设。
  (八)厅宣教中心负责拟订工作宣传方案;负责有关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联系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前期宣传和动态宣传工作;收集整理舆情反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九)各收费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做好所辖路段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和《关于做好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2〕7号)文件的具体要求。
  1.负责落实包片保畅工作责任制,完善公路保畅预案,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所辖收费站收费设施全面排查,确保收费设施完好,系统可靠运行;研究提出收费站扩宽改造意见,并抓紧完善落实;加强养护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养护计划,确保路面通畅。
  2.在收费站设立免费车辆引导标识(具体要求见附件1),开启所有收费车道,合理布置、统筹安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采取复式收费、便携机、预制卡等临时措施,加快车辆过站速度;提高道路巡查频次,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及时处置拥堵问题;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路段、相邻路段(省际)和重要景区有关通行信息,积极利用情报板发布交通诱导和提示信息(内容要求参照附件2)。
  3.加强重点区域和部位如餐饮食品、卫生场所、加油站点等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功能完好、油料供应充足、车辆维修便捷、应急措施有力、环境整洁有序,切实保障公路服务区及其设施干净卫生、安全有序,服务温馨、方便实用。
  (十)西安公路研究院负责修改完善公路收费软件,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靠;负责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联网系统技术支持。
  四、今年国庆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
  9月12日前,省厅召开动员大会布置启动工作。
  9月13日前,各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立即安排布置启动工作。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开展动员,落实工作责任和进度目标,9月15日前将专项工作机构、包片保畅方案报省厅。
  9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将省厅部署安排启动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工作一线人员。
  (二)文件办理
  9月10日前,完成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联合拟定的《关于上报〈陕西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文件的会签,并报送省政府审批。
  (三)软件修改升级
  9月20日前,完成收费软件的修改,于9月25日前下发到收费车道,并调试完成。
  9月28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所辖收费站第一次校对时钟,9月29日,第二次校对时钟,保证收费站时钟同步,确保启动时间一致。
  (四)宣传工作
  9月17日前,厅宣教中心制定宣传方案,统一宣传口径。于9月21日前,完成与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的沟通,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五)安全保畅
  9月20日前,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提前对收费、通讯、监控设备、应急发电设备、消防设施、相关备品备件以及路段内可变情报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和维修损坏的设备,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正常使用。
  9月25日前,公路处要完成与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协调。
  9月25日前,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对客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设置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在适当地点提前设立明确清晰地引导标识,引导车辆分流通行。
  9月26日,各领导机构成员单位会同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包片保畅领导和部门对收费站、道路、服务区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9月29日,各包片保畅领导和部门进驻包片地区,靠前指挥。
  (六)正式启动
  9月29日(星期六)22:00,各岗位人员全部到位,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9月30日(星期日)00:00,软件切换,正式启动。
  9月30日(星期日)7:00,领导和部门到各相应保畅站点督导现场工作。
  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和定时(上午9点、晚8点)向厅总值班室报告辖区公路突发事件和运行情况;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每日及时和定时(上午9点、中午2点、晚8点)向省厅(财务处)报告道路突发事件和运行情况,同时抄送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七)总结提高
  国庆长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单位要对首次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查摆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不能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收费场站、特殊路段、服务设施的改造和完善,提高收费公路服务水平,逐步实现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贯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是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树立全局观念,站在事关更好地服务民生、更好地推动公路交通科学发展、更好地健全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高度,在省厅统一领导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保证国家利民惠民政策“好事办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重大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机制,全面部署所辖路段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相关工作。同时,明确分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应急管理,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平稳有序,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应急响应。
  重大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掌握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运行情况,快速响应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全面加强协调配合,提高信息传递、汇总的时效性、准确性,遇有突发事件和险情,及时上报厅总值班室。
  (四)加强工作总结,形成常态机制。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是对我们收费公路运行管理水平的重要考验,各单位要通过今年国庆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系统的检验各自的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开展工作“回头望”,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提高,加快研究完善收费公路管理、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是顺民心、促发展的好事,关乎人民群众出行切身利益,关乎政府和行业形象,把这件好事办好,是交通行业职责所系。为保证工作落实,省厅将各有关单位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落实情况列为年度考核重要事项,对工作不利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也应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监督考核,密切结合单位奖惩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设置要求
     2.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告知、提示信息规范用语
  
  

  
  附件1
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设置要求
  一、高速公路主线和收费站
   (一)免费通行提示标志牌。在大中城市周边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以及匝道收费站的入口处,设置重大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提示标志。其它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需要设置,如下图所示。
  
  注:标志尺寸5000×2000(mm),上两行字高为60cm,最下面一行字高为30cm,版面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
   ——设置要求:免费通行提示标志一般设置在高速公路入口处适当位置,标志宜采用悬臂式结构。考虑到重大节假日免费出行的日期每年都有变化,版面最下面一行月份及日期的数字部分(图中带黑框的部分)宜设计成可更换的结构形式,譬如在版面上安装卡槽,将贴有月份和日期数字的铝板卡片插入卡槽中,实现可更换的功能。
   (二)车辆分流标志牌。为了更好的指引车辆分道、分车型进入收费站,在收费广场前的适当位置设置,如下图所示。
  
  a)注:标志尺寸3400×1100(mm),字高为30cm,
  版面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
  或
  
  b)注:标志尺寸1100×3400(mm),字高为30cm,
  版面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
   ——设置要求:对于车道数较多的主线收费站,标志版面宜采用图a)形式,一般设置在进入收费站收费广场前的渐变路段起点前的适当位置;对于不同方向匝道共同进入收费广场的匝道收费站,标志版面宜采用图b)形式,一般可设在收费广场前的匝道三角端处。需要注意,版面中“小型客车靠左,大客车货车靠右”仅为示意,车辆的车道分布要根据收费站实际情况具体确定,譬如超宽车道设置在左侧的收费站,可调整为“大客车货车靠左,小型客车靠右”。同时各地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要充分利用沿线的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对车辆的分道、分流信息进行动态滚动显示,与静态设置的车辆分流标志实现“动静结合”,更好的对车辆进行车道分流。
   (三)收费道口识别标志牌。在收费站指定供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费通行的收费车道的岛头设置道口识别标志牌,如下图所示。
  
  注:标志尺寸500×1650(mm),“7座及以下”字高为15cm,
  其余字高为20cm,版面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
   ——设置要求:标志设置在收费岛头前,宜采用类似于安全施工作业时采用的便于移动、拆除的临时性标志结构形式;方便各收费站根据实际交通流量随时调整小型客车专用车道、收费车道的数量。
   二、普通收费公路收费站
   (一)免费通行提示标志牌。根据预测交通量以及收费站可能出现交通拥堵的实际,在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广场前的适当位置设置重大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含摩托车)免费通行标志,如下图所示。
  
  注:标志尺寸5000×2000(mm),上两行字高为40cm,最下面一行字高为30cm,
  版面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
   ——设置要求:一般设置在收费站前适当位置,标志宜采用悬臂式结构。考虑到重大节假日免费出行的日期每年都有变化,版面最下面一行月份及日期的数字部分(图中带黑框的部分)宜设计成可更换的结构形式,譬如在版面上安装卡槽,将贴有月份和日期数字的铝板卡片插入卡槽中实现可更换的功能。
   (二)收费道口识别标志牌。在收费站指定供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费通行的收费车道的岛头设置道口识别标志牌,如下图所示。
  
  注:标志尺寸500×1650(mm),字高为20cm、括号内字高为15cm,
  版面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
   ——设置要求:标志设置在收费岛头前,宜采用类似于安全施工作业时采用的便于移动、拆除的临时性标志结构形式;方便各收费站根据实际交通流量随时调整小型客车专用车道、收费车道的数量。
  
  
  
  
  附件2
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告知、提示信息规范用语
  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通过公路沿线设置的电子可变情报板、LED电子显示屏、公路沿线标语栏等形式,对过往车辆进行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的告知和提示。可参照以下用语进行统一规范:
  1.9月30日00:00~10月7日24:00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免费通行。
  2.重大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
  3.入口领卡、出口交卡。
  4.小型客车靠左行驶;大客车货车靠右行驶。
  5.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进站前请靠左侧通行。
  6.大客车货车进站前请靠右侧通行。
  7.请车辆进站按照提示牌分车道有序通行。
  8.免费通行ETC车辆请行驶ETC车道。
  9.进出收费站、服从交通指挥。
  10.禁止在收费广场及其附近停车、等靠会合。
  11.禁止在收费站周边长时间停车。
  12.禁止违规占用紧急停车带。
  13.禁止在收费站广场前随意超车、频繁变换车道。
  14.禁止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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