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将成为陕西省一大新职业。记者昨日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陕西省首次统一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正式启动,首批招聘计划人数2000名。这是陕西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创举。
“每月至少能拿2300元,如果学历高,同时又担当社区主任职务,待遇还将达到4200元以上。”陕西省民政厅工作人员昨日表示,社区工作琐碎,工资待遇低,导致社区工作岗位上人员流动较大。“待遇提高了、保障齐全了,相信会有更多有学历、有能力年轻人加入社区服务工作。”
招聘计划
全省招聘2000名 西安有1050个名额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将主要协助城市基层政府或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全社区。
据悉,陕西省城镇社区管理工作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以及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三部分组成。根据社区人口规模,社区服务站一般配置5~9名专职工作人员,规模特大的可适当增加。目前陕西省共有社区约2091个,按规定标准需要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约1.5万名。
此次公开招聘,陕西省将为12个市(区)(含杨凌和韩城市)的1286个社区进行招考,计划招聘人数为2000名。其中西安市将招聘105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新城区160名、碑林区160名、莲湖区200名、雁塔区190名、未央区130名、灞桥区60名、阎良区30名、临潼区50名、长安区50名、沣东新城20名。
招聘条件
具有陕西户籍 18周岁至40周岁
此次招聘条件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18周岁(199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陕西户籍公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包括: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