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小饭桌的出现,帮家长解决了孩子吃饭的难题,同时也解决了部分下岗职工和幼师毕业学生的再就业问题,但是,由于纯粹的家庭作坊式经营等原因,目前的现状是:
一、我局对辖区内 “小饭桌”的监管措施
目前我局按照《西安市学校校外托管就餐休息场所食品安全和住宿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内已登记造册的小饭桌纳入常态监管,要求食品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操作,必须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对学生的餐饮具定期消毒,每餐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定期对单位的负责人、炊事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操作指导,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1、硬件设施差。多数的“小饭桌”都是开在经营者家中或租赁的民宅里,多数厨房的墙壁没有贴瓷,吊顶,消烟除尘通风换气、防护设施不齐全,如果参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集中就餐的食品安全标准,即使卫生条件达标了,单只厨房面积一项,绝大多数“小饭桌”都不符合要求。其二应该设置更衣室、食品库房、粗加工间、餐饮具清洗消毒间、烹饪间。但绝大多数厨房没有这些功能分区,在操作过程中食品容易出现交叉污染。
2、“小饭桌”管理和操作人员准入门槛低,普遍缺乏必要的餐饮管理经验,炊事员多为下岗、退休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缺乏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知识。
3、营养不均衡。营养午餐应当依据科学、营养和卫生的标准制作。中小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除了卫生安全,尤其要讲究午餐的营养搭配。而“小饭桌”的经营者或知识欠缺,或只从口味、成本角度考虑,供餐仅限于吃饱或好吃,还做不到吃好。时间长了,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将受到影响。
4、依据《西安市学校校外托管就餐休息场所食品安全和住宿卫生管理办法》(暂行),第二章第五条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 “小饭桌”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无对小饭桌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具体要求。
三、建议
目前的“小饭桌”大多处于隐蔽状态,监管部门不清楚小饭桌的分布情况,监管难度较大,建议教育部门根据《西安市学校校外托管就餐休息场所食品安全和住宿卫生管理办法》(暂行)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在校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家长选择符合条件的小饭桌。通过对学生了解,开展对学校周边的小饭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提供给我局和卫生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以便于有效监管,保障孩子们吃饭安全,最终使“小饭桌”变成一个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健康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