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组织部,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西安地区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人事部门:
根据《2012年西安市人才工作要点》(市组发[2012]12号)安排,按照《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市人才发[2008]1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第三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条件
凡工作在西安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西安地区各类高校、科研院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科研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参评: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科学、推广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推荐程序
1、市属单位申报参评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上报。西安地区非公制经济组织向所在区县和开发区推荐上报。
2、行政隶属关系不在西安市的西安地区企事业单位可以单独推荐本单位参评人选。
3、拟推荐的参评人选,各区县须由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市级部门和开发区由其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上报,高校院所由其人事部门会同其科协联合上报(未设科协组织的单位由人事部门上报)。
4、市科协所属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市级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参评人选。
5、各单位的推荐参评人选和相关材料统一报至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推荐要求
1、第三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名额为30人,各推荐单位推荐人选最多为5人。
2、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3、推荐人选要求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带头作用明显,创新成果突出。西安地区高校院所推荐人选,其成果应对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推荐单位应首先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并在本单位公示。
4、被推荐人应是其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以国内取得的为主,且为本行业本专业所公认。
5、推荐材料要确保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各推荐单位要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6、申报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申报参评。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第三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的推荐工作,于2012年10月20日前,要将有关推荐材料报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
2、《第三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一式5份(加盖公章,并贴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专家推荐参评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文字材料1份(被推荐人须经三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两位专家与被推荐人非同一工作单位)。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成果最多三项,非学术性刊物的有关报道不在此列),综合材料和证明材料简装成册,请勿另附封面。
5、《第三届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须附电子版。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中表格部分可在西安科普网(
www.xakpw.com)、西安党建网(
www.xadj.gov.cn)下载。
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院内6号楼308室,邮编:710007
联 系 人:唐 锐
电 话:86787739 传 真:86787736
电子信箱:
qkj_xaskx22@126.com
附件:1、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2、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专家推荐意见表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