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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在市面上掏几千元钱买电动车,到车管所办非机动车牌照,无论你是年轻人还是老人,都可以驾驶电动车上路。但从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电动车正式变身为“轻便摩托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您要是再想驾驶电动车,可能就要办驾照、上保险了。据了解,针对电动自行车速度太快引发的安全问题,新国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管修改,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当然,不是说目前所有的电动自行车以后都变身机动车了。规定表示,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具有人力骑行能力,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也就是电动自行车)不纳入机动车管理。
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以合法上路。
被纳入机动车范围后,电动车的管理将出现一系列变动。比如,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需开具机动车销售全国统一发票,同时车辆合格证必须是机动车整车合格证,并附车辆技术参数表,才能到车管所入户。而时速“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保险、牌证齐全,驾驶者必须年满18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将面临更高处罚。另外,今后如果人们骑这些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会按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
商家说法
电动车没有时速低于20公里的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西安市伞塔路,这里电动车销售店较多,生意和以往一样火爆。对于新国标中时速超20公里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大多数商家还没有听说,他们听记者讲述之后都觉得非常诧异。一位销售人员说,现在销售的电动车,大概分为两个类型,一种是踏板式的,另一种脚蹬式的,甭管哪一种,现在时速都没有低于20公里的。销售员说,市民买电动车图什么,就是为比自行车快,比私家车用的方便,相关的费用比较低。现在按机动车管理,电动车优势都没了,谁还会考虑电动车。估计相关政策出台后,会对电动车销售有影响。
一些知名品牌电动车商家表示,新国标相关规定对整治电动车市场大有好处。“因为电动车的自身优势,这两年市场前景很好,难免有些小品牌出现,产品质量出现参差不齐。”某品牌销售人员说,这样对消费者来说很不安全,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产品质量自然会提高,毕竟出现优胜劣汰,对净化市场是有利的。
不过,也有商家提出疑虑。新国标出台之后,可能会有部分企业,为迎合消费者心理,用技术手段为车降速。“说白了就是弄虚作假,安装设备让车辆参数达标,而真正使用时只要改装,车辆的速度一点都不会慢,保证消费者不用按机动车办手续,而且还能享受到机动车的速度,到那时可能隐患就更多了。”销售员说。
市民反应
电动车成摩托了
喝点酒也不能骑了?
按照新国标的相关规定,时速超20公里电动车划归机动车辆管理后,驾驶者就要有驾照,对此不少市民无法理解。市民小张刚买电动车没几天,听了这个新标准不停地挠头。“以前喝点酒还敢骑电动车。这以后要是酒后骑电动车,被民警拦住,是不是要验酒精浓度,超标了还算酒驾,说不定还要关上几天,实在是划不来了。”也有市民认为,考了驾照再骑电动车,大家的安全驾驶意识就强多了。大多市民听到新国标后,心中产生了很多疑问。冯先生讲,既然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出行是不是能走机动车道?电动车和私家车在一起行驶,先别说安全隐患增加了,道路拥堵问题更麻烦了。刘女士讲,西安市曾明确规定,二环以内(包含二环路)西安市牌号摩托车禁止通行,三环以内(包含三环路)外地牌号摩托车禁止通行。电动车被划归轻便摩托车,是不是也不能进二环了?
孙女士认为,超标电动车成了机动车后,规定就多了。“停车费要提高了,不停在车位上,还有可能被贴黄条。”她还担心有人为逃避责任,会不会套牌。周先生讲,这样管起来有好处,这以后被人碰了,或者是被盗了,就有保险公司赔了。从事快递业务的小洪很不开心,要是按机动车来管理,以后快递公司送货咋办,是不是都要骑自行车了,那效率就实在太低了。也有市民觉得,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可以避免很多安全事故,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
西安将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措施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西安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员表示,从媒体上得知了相关信息,但有关内容通知文件,支队还暂时没有看到。文件下发需要时间和过程,会针对有关的电动车内容,综合考虑西安市的道路特点,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措施规定。工作人员表示,西安市现有电动车的管理办法是,消费者要拿着相关手续,到车管所办理非机动车牌照,才允许上路行驶。道路上出现不文明行为,基本只按非机动车来处理。
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表示,保守估计,西安现有电动车40多万辆,其中办理了牌照的30多万辆,未办牌照的估计也有10多万辆。本报记者杜俊岭
>>外地做法
长沙50万电动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
新国标虽然刚刚出台,国内有城市出台措施,明确了相关管理责任。据三湘都市报报道,长沙街头除了1万多辆注册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外,其余50余万辆电动车都将纳入机动车管理。“新国标实施后,对于2009年9月30日前登记备案证照齐全的电动车,在政府部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前,交警部门将继续认可其城区通行权。”长沙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驾驶人通过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关可以合法上路。由于目前长沙城区禁摩,已经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车管业务,但这一部分电动车可在禁摩区域外上牌并通行。
>>新闻链接
电动车纳入机动车曾被暂缓实施
早在2009年12月,曾有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的激烈争论。
当时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该标准本计划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标准发布后,业内人士分析称,按此标准规定,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能需要履行考驾照、上牌照、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甚至将要在机动车道与汽车同行。若认真执行该标准,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
随后,中国自行车协会以及各地方协会先后向国家标准委递交申请,请求暂缓实施或撤销有关国标,并建议尽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当年12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报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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