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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校车工程试点方案》近日出台,将在阎良区、长安区、户县等3区县先行试点,探索符合我市实际,能够满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乘车需求的校车运营和管理的模式,全面改善学生乘车条件,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优先保障学生就近入学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整合现有公交资源,优化公交线路,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配备符合标准,数量充足的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我市确定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底,在阎良区、长安区、户县先行试点。
接送范围为:在坚持就近入学的前提下,为农村道路符合校车通行条件且公共交通无法解决的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农村小学学区内走读半径为2公里以上的学生。
■乘车费用每月收取一次
方案提出,根据校车接送范围,按照乘车学生实际人数和校车运营线路以及道路通行情况,确定购买校车的数量、型号。按照“政府加大补贴、家庭适当分担、公司盈亏平衡”的原则,由市、区(县)分担购车和运营费用。
乘车费用根据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按照学生实际乘车次数每月向学生家长收取一次。
■10月底前校车交付使用
试点区县校车试点方案分四步实施。《试点方案》出台后,各区县要出台各自实施方案,核定乘车学生人数;8月底,区县委托公交(客运)公司承担校车运营工作,签订委托合同,完成道路和路线的踏勘,站点的设置,招聘校车司机和随车照看人员;9月底,完成校车司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培训,校车运营公司和学校、家长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完成校车运营的各项审批手续;10月底,校车全部交付使用,全市校车试点启动,校车正式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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