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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扶贫办《关于做好2012年西安市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的通知》(市扶办发〔2012〕2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2年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实施对象为:
我县新的扶贫标准识别确定的农村贫困人口中被高职以上学校(学院)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
二、农村家庭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标准为:
1、被本科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生,每生四年累计资助12000元:新生入学第一年资助5000元/人,第二年资助3000元/人,第三年和第四年各资助2000元/人。
2、被高职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专生,每生三年累计资助6000元:新生入学第一年资助3000元/人,第二年资助2000元/人,第三年资助1000元/人。
三、农村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需提供的资料和程序为:
农村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县扶贫办审核把关,市扶贫办审定批准,省扶贫办备案的工作流程进行。
1、由学生本人向县扶贫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可在陕西扶贫开发网上下载),并提交以下资料: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录取学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所在镇村贫困家庭证明及201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证明。
2、县扶贫办接到学生申请资料后,依据我县新的扶贫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贫困户新生大学生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进行倒排序,排序后再按30%比例抽查,确定拟扶持对象。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户、孤儿、残疾、少数民族及特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优先考虑。
四、本年度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名额:本科生61人、专科生18人。
申请截止时间:8月31日
联系方式:029-84816950
户县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网址:http://huxian.sxny.gov.cn/Html/2012_07_11/1990_22742_2012_07_11_5526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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