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将出“新招”——在渭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实行“河长制”,其中渭河“河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近日,《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正式出台。
虽已不再“黑臭” 水质仍有差距
“十一五”期间,渭河西安段水质逐步好转,实现了省上提出的消灭渭河黑臭现象的目标,但是距河流水质标准仍有很大差距。
目前,渭河西安段及其主要支流■河、新河仍为劣Ⅴ类水体(即水质评价中,最差的一类等级)。而且,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将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为了让渭河逐步恢复清澈,我市启动实施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争取到2014年,渭河干流全程断面水质将更干净,基本达到Ⅳ类,其他支流达到地表水标准。
在渭河干、支流实行“河长制”
在此次三年行动中,我市拿出新招,在渭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实行“河长制”。其中,渭河西安段“河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河“河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涝河、新河“河长”由户县县长担任;太平河“河长”由沣东新城管委会主任担任;临河“河长”由临潼区区长担任。
据了解,在“河长”统一指挥下,各级各部门将按照各自分工,共同治理水污染。
恶意偷排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市政府将把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年度目标任务评估,市政府将对各区县、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公布。
此外,将进一步强化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恶意偷排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向河道堆弃、倾倒垃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