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全市民政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市计划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同时还将在全市100个村开展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重点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由城市向农村延伸。
社会救助
今年计划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今年,我市将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早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不断提升保障水平。记者获悉,我市最近一次提标是在2010年。当年10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00~230元提高至目前330~360元,其中城九区每人每月提高至360元,郊四县城市低保每人每月提高至33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60~1430元提高至1680~1800元。
同时,修订完善我市临时救助办法,使临时救助范围不断向低收入困难家庭延伸。修订完善《医疗救助办法》,逐步将医疗救助范围从目前的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老年人。
密切关注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挂钩联动机制。全面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开展城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立市级核对机制及核对平台,全面推行城镇低保工作“一厅式办理”和城市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养老服务
实现县级中心敬老院全覆盖
今年,我市将加强五保供养能力建设,开展星级敬老院评比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县级中心敬老院全覆盖。年内,全市所有建成的敬老院入住率要达到80%以上。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尽快出台《西安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城市100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在农村100个村开展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年内全市力争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加大力度,重点推进居家养老工作,推动服务领域由城市向农村延伸,服务内容由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
优抚安置
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率达100%
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完善扶持退役士兵创业的优惠政策。
深入开展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确保有志愿的退役士兵100%参加教育培训,且合格率达到95%以上。妥善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确保新老安置制度平稳过渡。完善伤病残军人退役交接和安置工作规程,健全交接、安置工作机制,确保具备移交条件的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率达到100%。
此外,我市还将抓好报审,尽快启动“量化编码法”设置门牌号工作。完成2008~2012年县级救助管理站项目建设,继续支持重点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城市街面和县城主要街道基本无流浪儿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