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广大人民群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就广大群众关心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哪些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答: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问:哪些烟花爆竹品种禁止燃放?
答:严禁个人购买和燃放礼花弹、组合烟花、架子烟花等A级(注明有“由专业人员燃放”的字样)烟花爆竹,土火箭、土手榴弹、土地雷、鱼雷、擦炮“黑蜘蛛”等伪劣、违禁产品,以及各行政区域地方法规禁止燃放的品种。
问:购买烟花爆竹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要从正规销售点上购买烟花爆竹,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点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问:燃放烟花爆竹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并在上风方向观赏;遇到五级以上风速或雷雨、闪电天气时要立即停止燃放。二是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理解燃放说明,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点燃时人体头部要闪开爆响与升空位置;点燃后必须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三是燃放过程中如出现瞎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凑近观看,要等待足够长时间并确认异常原因后再做处理。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和指导,严防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问:个人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个人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千万不能忽视安全问题。绝不能抱侥幸心理冒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载运烟花爆竹。烟花爆竹运到家后,要远离明火和热源,并注意通风和防潮、防腐、防虫鼠咬。拿取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摔及摩擦。特别要提醒有烟瘾的朋友,吸烟时千万要远离烟花爆竹。
问:违规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受何种处罚?
答: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受何种处罚?
答: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规定,在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扰乱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问: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受何种处罚?
答: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第2款的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