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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盛世 舞动画乡 “秦户·吉优·天慧杯” 2012户县第十届民间艺术节暨鼓舞大赛 组委会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春节 户县民俗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摄影团体、广大摄影爱好者: 为了更好展示和宣传2012户县第十届民间艺术节暨鼓舞大赛期间民间艺术及民俗文化活动,展现户县时代文化和地域文化特征,根据县委、县政府2012年春节文化活动总体安排,特举办龙腾盛世·舞动画乡“秦户·吉优·天慧杯”2012春节户县民俗摄影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赛宗旨
通过照片征集,全面挖掘我县源远流长的民俗文化资源,展示民俗文化保护成果,直观而生动地反映我县民俗文化的独特性、多样性和真实性,宣传户县淳朴敦厚的风土人情,唤起人们对家乡的热爱,对美好精神家园的向往和追求,不断充实民间艺术节文史资料,促进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二、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户县县委宣传部、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户县文化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户县摄影协会 协办:户县摄友俱乐部 三、征集范围与内容
凡反映2012年春节期间户县传统民俗文化(包括生产贸易、衣食住行、社会家庭、人生仪礼、信仰、岁时节令、民间游乐)和户县第十届民间艺术节及与之相关的摄影作品均在征集之列。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真实、积极、文明、健康、向上,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2、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严禁抄袭、转载,要以真实姓名提交,不得冒名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参赛者必须拥有对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必须注明作者姓名、电话、照片名称、拍摄时间和地点。
3、参赛作品必须是2012年元月1日至2月7日之间拍摄且保留完整EXIF信息的数码照片(组照可适当放宽拍摄时间)。提交作品为jpeg格式电子版,文件大小必须在2M以上。 4、大赛为纪实民俗摄影,仅限于画幅剪裁和有限的颜色、亮度、对比度、锐度调整,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增补、减除等创意加工。
5、每位参赛者限投单幅照片10幅(含组照),有组照的不得超过4组(每组不超过8幅)。
6、作品所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自负,举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举办方可以将参赛作品用于展览及公益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凡投稿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五、报名和征稿
1、报名时间:参加摄影大赛的人员必须于1月28日(正月初六)之前上报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组委会根据名单审定后,办理一定数量的“春节文化活动摄影证”,过期不予办理。 2、截稿时间:2012年2月10日(正月十九日)
3、联系地址:户县北大街42号(户县钟楼北200米) 联 系 人:张 杰 QQ:649879091 (开心雨) 电 话:13519131798 84815684 六、评奖与展览
1、奖项:设最佳珍藏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若干名。 2、2012年2月10日截稿后,将邀请省、市摄影界专家及活动组委会相关领导,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终评结果将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和展览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3、作品筛选、评奖后,定于2012年2月16日至23日在户县钟楼广场、人民路广场、长虹广场等各大广场巡回举办龙腾盛世·舞动画乡“秦户·吉优·天慧杯”2012春节户县民俗摄影大赛作品展。 4、荣获三等奖以上的作者,将受邀参加龙腾盛世·舞动画乡“秦户·吉优·天慧杯”2012户县第十届民间艺术节暨鼓舞大赛颁奖大会。 七、注意事项 1、为了不影响表演和电视直播,参加春节文化活动摄影人员,一定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超越拍摄区域,随意穿插到表演区和电视直播区内的表演方队中拍摄。 2、本次摄影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拍摄期间食宿自理,一切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自负。 3、参加拍摄人员要相互帮扶,互相支持,文明拍摄,爱护环境卫生,树立摄影人员文明形象。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