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上午9时许,接群众举报,称户县甘亭镇西郊村有人租用民房后院将未经检验检疫的狗直接屠宰后在户县饮食街一家名叫“户县朱峰羊肉店”销售。户县食安委迅速召集县经贸、农业、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领导赶往现场联合执法,进入现场后发现,该处室内有2台冰柜,1台冰柜内存放有狗的皮毛、头等物,另1台冰柜内存放有简单包装后成形的动物肉制品,后院栓有活狗12只,院内环境脏乱不堪。
现场勘查完毕后,户县农业局执法人员依法对204公斤肉制品和25公斤头蹄、内脏、皮毛进行了异地封存扣押。县经贸局、工商局对位于户县饮食街“户县朱峰羊肉店”内的7只狗整体和20公斤已分割狗肉进行了异地封存扣押。同时,西安红石榴伴侣动物救助中心将12只狗救养管护。
目前,户县公安、工商、农业等职能部门正在抓紧寻找杀狗点当事人。县经贸、工商、农业等部门对异地封存扣押的肉制品等,准备依法进行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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