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此前,有网友发帖称:“根据《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区自来水价格的批复》(县政发〔2011〕97号),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新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2.35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5.90元/立方米;工业经营用水5.5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11.40元/立方米。”
2011年11月8日 三秦都市报报道:我省暂不调整居民用水价格。
以下引自《三秦都市报本》:(记者赵静实习生郭志强)居民用水价格暂不调整,适当时候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昨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我省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意见。根据意见要求,我省现行的城市水价5种分类(居民生活、工业、行政单位、经营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用水)将调整为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同时实行工业、商业服务业用水同价。
根据意见要求,我省将适当提高非居民用水价格。设区城市非居民用水价格在现行每立方米3.93元基础上提高到5元,平均每立方米提高1.07元。其中:水利工程原水价格提高0.1元,居民抄表到户改造费用提高0.1元,污水处理费提高0.2元,水资源费提高0.5元(陕南3市不提高),解决自来水企业经营困难0.17元。
同时,将目前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在每立方米8元以下的城市提高到8元。在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内,自备井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自来水提价幅度同步提高,平均每立方米提高1.07元。
意见指出,考虑到价格总水平持续高位运行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居民用水价格暂不作调整。在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回落到2%左右时再做调整。同时,我省将建立居民用水“抄表到户”专项改造资金。在自来水基本水价调整中适当安排部分改造费用,为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做好准备。
现在,我很疑惑,户县城区的自来水价格自11月1日起,到底调整了没有?希望知道详情的朋友能告知一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