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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向你们反映一桩发生在户县的官商勾结、违法转让侵占集体土地上百亩谋取私利的事实,希望领导重视并彻查违法腐败行为。
2009年9月23日,未经合法报批和法定程序,户县大王镇人民政府(转让方)与陕西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方)签订“合同书”,将占地148亩(协议上只显示128亩,实际测量是148亩)的大王镇人民政府“渭北农场” (四至:北临渭河,西临5号路,南临元三村地块,东临保西地块),以128万元的协议总价转让让给陕西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而当时,周边同样的地块,已经是5万元一亩,户县国土局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价也超过每亩5万元。
为使陕西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彻底得到这块地,“合同书”上还特别签订,无论什么原因使这块土地无法过户到陕西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以80万元承包该地50年。
其实,户县大王镇人民政府早已知道渭河河堤改造要占这块地的一部分,可以得到较高的的征用补偿金,所以迅速与陕西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2011年9月,渭河河堤改造果然开始了,占用“渭北农场”近50亩地,并补偿了80万元,此款全部进了陕西城投地产公司。情况已经很清楚,实际上陕西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只用了48万元拿到了100亩土地,平均每亩4800元,远远低于每亩五万元。或者说,城投地产要是按租赁算,原本以80万元租赁50年,由于渭河河堤改造已经给了80万元补偿金,那么陕西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无偿租赁100亩地50年。可是,周围的地已经租到每亩每年500元。
“合同书”上虽然写着要上报县政府批准,可实际上既没有上报,也没有依法依规通过法定招拍挂程序及相关政策,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
以上反映内容都是事实,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希望彻底调查违法行为,惩治腐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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