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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杂谈] 户县教育“三名”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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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0: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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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教育“三名”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名师、名校长、名校工程(以下简称“三名”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0〕50号)精神,以提升教师、校长综合素质及学校办学水平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以名牌带动战略为重点,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和学校管理长效机制,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县,提供优质资源。
    培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丰富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创新能力,代表未来教育的发展方向,在全县、全市、全省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师。培养思想政治素质及业务素质高、教育管理及创新能力强,在全县、全市、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名校长。培养师生喜爱、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示范性强的名学校。实施届次管理制度,评选工作每三年一届,每届评选名师100名,名校长10名,名校5所,到届后重新评选。2011年教师节前实施第一届评选。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县教育局要积极实施校长的思想政治培训、业务能力培训和管理水平培训,开展校长的学习、交流和研讨活动,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对校长“双述双评”的考核工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2.聘请知名教育教学专家和省市名师做专题报告、通过专业测试和交流研讨等方式,对名师、名校长进行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研究等培训,努力提高其教育理论水平。3.通过上示范观摩课,撰写研修论文或实践总结报告,在网上开辟名师、名校长专栏或设立工作室,举办专业发展论坛,主持课题研究,参观访问和学术交流,到高校或全国名校考察学习等方式对名师、名校长进行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实践能力。4.县教育局成立培养与管理常设机构,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培养与管理制度,对名师、名校长的学习培训、专业规划、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落实名师、名校长、名校职责。建立户县教育人才库和教育“三名”工程培训基地,实现培训长效化。
    (三)加强教学质量提升机制建设。1.积极开展大练兵、大比武赛教活动,课题研究及论文征评活动,专业水平测试等活动。2.积极开展新的课程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实现有效教学,打造高效课堂。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成绩及科研成果的评比活动,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教师和学校在质量形成过程中争先创优。
    (四)加强标准化和示范化学校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教师的学历提升和名师培养,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学校标准化和示范化的目标要求,规范办学行为。
    (五)加强学校考评制度的建设。按照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双高普九”验收及省市关于标准化和示范化学校的要求,完善师德教育考评制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教研教改评价制度,学校管理评价制度,特色校园创建等制度。
    (六)加强政府投入机制的建设。1.形成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证。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2.形成关心教育的保障机制。每年通过庆祝教师节等活动在全县掀起尊师重教热潮,努力创建教育强县。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好中择优。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思想与业务并重,教书和育人并举。
    4.自愿申报、民主测评、社会监督、逐级审查。
    (二)评选条件
    1.名师评选条件
    (1)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年度考核有一年以上优秀等次。
    (2)个人修养。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对所任学科的教材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教育教学特色鲜明,有比较成熟的教学经验,教学功底深厚,教育教学方法新颖。
    (3)教学实绩。能熟练完成所教学科全程教学任务,教学风格深受学生喜爱,教学工作量达标。有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或研训及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教育教学成绩多次获县、乡奖励。参加优质课竞赛、论文或科研成果评比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在传、帮、带工作中,能热情帮助并正确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工作,获市级优质课辅导奖。
    (4)教研能力。承担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近五年内在市以上正式报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一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
    (5)职称要求。原则上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教研人员,应具备相应等次的职称。
    (6)优先条件。辅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取得一等奖以上者;或荣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劳动模范称号者;或被推荐为市级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的教师;或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表彰的教师。
    2.名校长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务实,开拓进取。获县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曾获得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任校长职务五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团结班子,带好队伍。任职期间,学校获得县年度综合评估奖励两次及以上。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学校教学成绩显著。任职期间,学校获得过县、乡教学质量奖两次及以上者。
    (5)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本人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或者本人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经验材料两篇以上,或学校管理成果经验被出版发行,或者学校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每学年听、评课在40节以上。
    3.名校评选条件
    (1)办学行为规范,目标明确,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校园文化建设卓有成效。校风正、学风浓,师生、家长、社会满意度高。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获县、乡教育教学质量奖励不少于两次,或获县、乡年度综合考评奖励不少于两次。近五年学生有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德、智、体、美等竞赛中获得奖励的。
    (3)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注重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团结向上,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乐于奉献的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教师学历合格率达标,具有市级以上知名教师。
    (4)积极承担国家与地方教育和课程改革的实验课题,成为当地的教科研活动基地和培养、输出教学骨干的摇篮,并能为其它学校特别是向薄弱学校提供教学、教研、师训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评选程序
    1.个人、单位申请。经资格审查,符合名师、名校长、名校评选条件的,由申请人写出申请和先进事迹材料,填写申报表,逐级上报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评指标按1∶2上报。
    2.单位推荐。推荐单位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评审。
    3.专家组考评。由县教育“三名”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上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综合、动态考评,结果报县“三名”工程评审委员会。
    4.社会满意度测评。把拟确认培养的名师、名校长、名校先进事迹公开,下发民意测评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
    5.评审委员会初审。教育“三名”工程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对专家评审组推荐的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并结合社会评议结果,对名师、名校长、名校予以确认。
    6.社会公示。对评审委员会确认的名师、名校长、名校进行公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经查实,取消资格。
    7.审核审定。经县教育局审核,县政府审定后的名师、名校长、名校,由县人民政府命名公布,颁发证书。
    四、奖励与待遇
    (一)实行奖励制度。经确认的名师、名校长、名校,县政府发文表彰。并奖励名师至少1万元,名校长至少3万元,名校至少10万元。县政府设立教育“三名”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对名师、名校长、名学校的奖励和培养。
    (二)实行名师优先制度。从户县名师人员中优先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省级、市级名师推荐人选等。单位推荐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名师;在研究课题、教学项目立项审批时,同等条件下名师优先审批立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户县教育“三名”工程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县教育、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县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业务考评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三名”工程评选细则,落实名师、名校长、名学校职责,完善管理与培养制度。探索并制定相关方案,给予名校长一定范围的人事权。县人社局负责加强名师、名校长的管理,为创建优质教育资源创造良好环境。县财政局负责确保资金投入,将教育“三名”工程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监察局负责对“三名”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予以监督,确保评选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全力支持教育工作,并引导社会各界应关注、关心教育事业,努力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优质发展。
    (三)狠抓落实
    县教育局是实施教育“三名”工程的主体单位,要加强对“三名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其他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全力配合,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为创建人力资源强县而不懈努力。
发表于 2011-8-4 16: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初选出来后,应向全县人民公示,多听听学生和家长的意见。
发表于 2011-8-5 09: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名副其实 才是真的
发表于 2011-8-5 09: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硬道理
发表于 2011-8-7 07: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县长的大手笔!支持教育的好举措!
发表于 2011-8-8 16: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名师评选本来是一件大好的事情,按初步设想给各乡镇都分了名额到局上进行联评,县城的东关小学是四名,初评结束结果东关小学却有八人入围。另外四人是如何进入的呢?弄的有的乡镇空无一人,这怪事要是没人管的话,我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在局里教研室工作的既不带课,更不当班主任,却也有八人入围。怪事吧?
发表于 2011-8-8 20: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小学教师就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也在初评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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