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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国有资本进入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势头越来越猛。据一些资料显示:132家中央企业中已有80家进入房地产行业,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市场份额已经上升到20%,“国企地王”引发房地产业“地震”;煤炭、钢铁、民航、乳品等行业的国企收购民企也在兴起。
如果说国企这样收购民企是在市场自由竞争的前提下进行的尚还算合情合理,但是如果有个别国企仗着有后台撑腰而在违背市场自由竞争的条件下强行收购民营企业,最终使得百姓利益收到损害,就有点太过分了,势必会遭受到百姓的谴责。近日在山西汉中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国企强行收购民企的重大事件。
想必很多人都对这件事情有所耳闻了,在网络上报媒上也已经经过多次曝光,虽然事件表面看起来似乎有点扑朔迷离,但基本的事实还是比较清楚。那就是因政府背景的“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入市场,致使原本已经与汉中市下辖各县签订了建设合同的民营企业正常工作受阻,最终使得百姓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到了居民正常的用气生活。
这个带着国有身份的公司(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强行收购其他天然气公司,独占市场,可以说这样的国企涉足一般竞争性行业是不务正业。国企都有追逐其特殊利益的强烈欲望。而且国企都拥有巨大的政治优势,控制着国家经济命脉。然而,其风险在于,一旦监管失效,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不言而喻。最大的牺牲品将是国民的福祉。国企因为过于强势,往往不需要考虑消费者主权,可以唯利是图。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国企主要控制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的行业和关键领域。例如,国防、电网、气网、水网、路网、城市基础设施等非一般竞争性行业。政府管理部门应将有限的国资投入到关系民生的非竞争性行业中,而不是在一般的竞争性行业中强行收购民企,不仅会造成国企强行收购的现象,而且还会与民资争利,形成垄断并最终损害民生。
事实上,在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业界称为“新36条”,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而且在陕西省2010年12月6日下发的《陕西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全面放宽民间投资发展限制”,采取“非禁即入,平等对待”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建设,任何单位都不得对民间投资准入设置附加条件。
但是在此次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强行收购民企的事件中,相关部门却完全置百姓利益与不顾,不仅数万居民不能用上正常的天然气,而且一些有安全隐患的供气设施也因为汉中天然气公司的行政行为而得不到整治,像个炸弹埋在当地百姓身边。如果真的出了什么安全事故,其后果将比天然气经营权的归属要严重得多。
事实上,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需要的只是自己能够用上方便的天然气而已,而作为国企不仅不能为百姓利益着想,反而去强行收购民企,和民企争市场,这样的行为完全是不务正业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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