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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及婚育证明的事情在流动人口中是普遍存在的难题,百度“难产的准生证”你会发现足有近25万条相关的信息,可见舆论和社会公众都很关注此事。为了我那个艰难的初婚初育证明,还专门查阅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其中第四条内容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条例上很模糊,共同负责,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可是问题就是出在究竟要怎么配合上。 据笔者了解,不同地方对于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理解有所不同,根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办理一胎生育服务证只是一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措施,并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也不带有行政审批性质,办证程序也很简单,可以说政策非常宽松。问题的根源在于一些流动育龄人口的居无定所、多次多地流动,导致办证机关无法掌握和获取相关婚育信息。目前各地办理准生证的政策不一样,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也是影响准生证“难产”的另一个因素。 人口是流动的,管理却没有跟上步伐,本人在十年的京漂生活中历经多次工作变动和居住地搬迁,居住地频繁变动导致居住地并不掌握流动人口的生育状况,户籍地也无法跟踪流动人口情况,种种因素最终给我设置了一个又一个“行政梗阻”。使得家属不得不在不同部门之间奔波,加大了办理难度。而往往在办理过程中遭遇的一些人为因素又加大了办证的难度和失败的概率,让我们在跑断腿的无奈中感到心力交瘁;制度的障碍,人为的阻碍,真的让人有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小小的一张婚育证明,一个准生证,变成了“折腾证”,这也是所有流动人口都会面临的尴尬。 最终,我的婚育证明在各方的努力下,还是顺利办了下来,在此也感谢曾经给我帮助的好心人们,祝愿好人一生平安。准生证虽小,也是检验能否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一面镜子,这也值得相关部门去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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