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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规定,你用一辈子的积蓄换回来的房子是你自己的,而那块长出房子来的土地却是国家的。但是国家她很大方,你只要付了足够的钱,她就允许你的房子在她的地面上长够70年那么久。一开始你有疑虑,觉得花那么大笔钱买一套只能用70年的房子并不比租房子划算多少,这时国家立一个法让你别担心,70年后土地是“无偿自动续期”的。于是你背负上一笔要用半生偿还的巨债,以为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房子。但是没过几年国家改变主意了,要将“无偿”改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个“国家有关规定”是什么?是有偿还是无偿或是别的什么,不好意思现在没人知道。很多人像小编一样慌了,舆论一片哗然。仿佛看到70年后我的房子被命令整个从国家的土地上搬走,我全家老小扛着那套没了地板的房子,泪流满面、汗流浃背地满大街奔走着寻找一块我付得起钱又能安放那套房子的土地……昨天,仁慈的国土部官员出来安慰慌乱的人们
该负责人表示,“自动续期”规定何时出台还没有明确说法,而“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续期”的表述,更非预示着国家将出台“自动续期”的相关规定。这名负责人称 ,“有偿”只是专家的推测,这种推测是不负责任的。
那么,求求您,谁来给我一个负责任的推测?这样改动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这种牵涉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法律改动,要不要经过利益攸关者的同意?那些就冲着“无偿自动续期”才咬牙决定买房的人们,面对这种类似中国移动“如有改动以营业厅公告为准”的霸王条款,我该找谁投诉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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