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我县召开农村垫交税费债务清理化解工作会,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农村垫交税费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这项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村组清查、镇清理核实、审计锁定、债务汇总、债务化解六个阶段,其中债务汇总8月30日前结束。债务化解范围为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前,镇村干部等个人以及镇政府、村级组织等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应对年度干部考核而替村民垫交农业税等税费形成的“上清下不清”债务,包括垫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等形成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按照“先清理、再认定”的工作步骤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镇村清理完毕后,县审计局、农业局要对所有债务逐笔核实,严格审核,剔除不实债务。对初步认定的债务要求镇村在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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