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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09: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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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夏兰秋菊 于 2009-6-18 10:43 编辑
三十六回 因工分龃龉出人命 亮钢刀农家遭祸殃
诗云:
些许工分关尊严,集体个人两相缠。
缘何不能速调解,却遗愤戾在人间?
却说1976年,是一个在历史上十分令人注目的一年。不管国家怎样刀来剑去,农村农民却只有喘气的份儿,农业学大寨和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结合在一起,农民什么都不许作,只能整天被呼来唤去,弯腰在地里劳作,农民已被贫困包围,饥饿之神紧紧掐着他们的脖子……张水娥案件就发生在这一年。
张水娥案件可以说是一个贫穷、愚昧相缠而催生的奇特案件。这一年,户县正铆着劲,要在一年内建成大寨县。那东街大队也住进了以公社书记为首的工作组,每个个小队也都有一—二人,和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指导学大寨工作。说起农业学大寨,老年人都有许多感慨,要说学大寨人那种艰苦奋斗精神是没说的,但是,学大寨学着学着就走上了极端。户县的集市贸易被全部取缔,农民被限制在地里,作着繁重而又毫无实效的劳动,贫穷不堪。张水娥说:“咱这人不兴作天天活,兴作包工制。”谁知就这句话,竟要了她的命!这“包工制”和“包产到户”等说法在当时可谓是大逆不道,早在六十年代,就有个户县北街人叫杨伟名的,提出农村应实行“单干”,不料竟被大批特批,还在1968年丢掉了性命,已过了七八年了。张水娥又提起这个,真是自寻霉头。她是怎样说起这个话来,听在下慢慢道来……
张水娥,当年24岁,是户县城关公社东街大队一队人,第十九回书中所说的地下黑工厂案件,就是在这个队上发生的。张水娥祖辈都是贫苦农家。解放后才翻了身。家共7口人。父亲张俊岳,64岁,担任生产队副业队长,热爱集体,在队上非常有威信;母亲郑秀兰,60岁,队上社员,还有哥嫂侄儿共7口人。那张水娥1961年开始在东关小学上学,上了五年,还没有毕业,文化革命就开始了,只得回家参加了农村劳动。1970年又在东关中学上学,1971年7月份毕业回家,参加劳动。
6月,正是龙口夺食的时节,社员们起早摸黑,紧张的收割,打碾。到15日,张水娥所在的生产队的小麦大部分收完了。一大早,队长叫队上女青年们去北滩给棉花地套种旱稻,公社书记也一同前去。到北滩后,张水娥和另一个女青年占了一个大棉花行子用钉耙耙地。女孩子们在一起,免不了唧唧咋咋的毛病。那公社书记叫耙稻地的人,在南边开会。叫大家作保证,干活要给好干。会结束后各返各的行子继续耙。队长过来检查,说张水娥和另一个女青年的行子耙的不行。张水娥说,没耙好我们继续给好耙。队长又批评张水娥俩爱说话。张水娥当时没说话,闷着头又返了工,重耙了一遍。
吃过早饭,继续耙稻子。摆摊(指行)以后,张水娥边耙地边说:“咱这人不兴做天天活,兴做包工活。”据后来张水娥解释说这话的原因是“因为忙天割麦是包工,割一亩地麦子18工分,自己也不是贪那工分,而是爱那种自由”。本来这是女孩闲扯,本不碍什么大事,但却被隔了二、三行子的妇女队长听到了,就批评道:“你这人爱走资本主义道路,你这娃犟尽了,别人说你你还不接受。”要说这张水娥不管心服不心服,不言语也就没事了,偏偏这张水娥是个犟脾气,不服这批评。对女队长说道:“你这人是看言语,还是看行动?”妇女队长说:“那当然是行动。”张水娥没吭声,妇女队长又提到早上的事,说:“你现在做活,比干早强多了。”张水娥一听就来气,因为她认为早上队长批评地没耙好不是指她,而是指和她同行的另一个女青年,而自己还又和那个女青年重耙了一回,自己并没有错。便犟嘴说:“你给我交代清楚了,我看还是那个样子。”妇女队长也生了气,又说:“你再还这么犟的,今这工分就不给你。” 谁知那张水娥更倔犟,说:“你再是人的 x ,今这工分就不要给我。”妇女队长气得连说几声:“偏不给你这工分。”
见不可开交,队长便叫停工开会。会上,那妇女队长发言,说张水娥要走资本主义道路,态度不好。不接受批评。张水娥在会上发言说:今这吵嘴,不能纯粹怪我,不是活做瞎了批评我,也不是故意寻着和你吵嘴。你今这工分不给我,为人民义务劳动有的是,你剥夺了我的工分剥夺不了我劳动的权利。队长对张水娥作了批评,又以张水娥父亲热爱集体为例,说:“咱这事情,也不是为了谁个私人。像你爸早晨比谁都起得早,晚上比谁都睡得迟,那为了谁?”教育张水娥要以集体为重。会结束以后,张水娥一天都没有说话,只闷着头干活。
如果不发生下来不给记工的事,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事。6月17号晚上记工,张水娥16日早晨和上午的工记工员未给记,她就问记工员:“16号的工为啥只给我记了一下午,没记早上和上午?”那记工员说:“队长说的给你不记(队长指妇女队长)。”张水娥说:“你现在记工和以前记工不一样,我做活来,为啥给我不记?”记工员说:“不知道,你去问妇女队长去。”张水娥来了气,说:“我不问,我的工分,我是要要,我不给她下话!”张水娥一边给回走,一边气愤地说,还夹杂着骂:“自己劳动报酬不能要,这是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这比地主还要恶劣,这权力不是你生出来就有,你这权利是贫下中农给的。你不给我工分,应该开个大会叫社员通过。狗日的不是个好的!”
眼看张水娥已经走到巷口,拐过去这事也就完了,但这时那妇女队长的丈夫却从办公室赶出来,如果这位丈夫也是个宽容的人,急忙叫住张水娥,给以解释,也就没有什么事,偏偏这位丈夫却是一位极易来气的人,喊着说:“你再皮干还要打你,你这皮干女子嘴馋的,谁是你骂的!?” 张水娥答话说:“她为啥不给我工分?不给我工分,应开个大会叫社员评论。” 妇女队长丈夫说:“皮干女子为这事还给你开个会?!”张水娥说:“为啥不给张水娥记工分,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二人吵着,那妇女队长的丈夫已经走到张水娥跟前,说:“在办公室你骂,我不知道骂谁,一问才知道骂我老婆,嘴这馋的!还是要打,一打就不馋了。”张水娥说:“你是人你来打来:”那妇女队长的丈夫扑上来拽住张水娥的左手,说:“咱寻你爸走!”张水娥说:“咱寻你老婆走,这和我爸没啥牵连的。”那妇女队长的丈夫拉住张水娥手一直往前拉,张水娥大喊道:“你是流氓,阿飞!你为啥把人给黑处拉?!”那妇女队长的丈夫嫌张水娥骂他流氓,一下就打在张水娥右脸,后来又用手揪住头发,张水娥也不示弱,用手扣掉他的上衣左边口袋。那妇女队长的丈夫用右手抓住张水娥的左手,张水娥想拚命抓他的手,用嘴咬,但没有咬住。那妇女队长的丈夫用他的左手打在张水娥的左脸有三、四下。据后来张水娥说耳朵打的当时听不见了。人们拉开以后,那妇女队长的丈夫不走,说张水娥再骂,还要打。此时,不知谁给张水娥妈说了,她赶来问张水娥为啥打架,张水娥说:“我做了活,她为啥不给记工,我不敢言传,一言传,他就打我!”张水娥妈问那妇女队长的丈夫,说:“你咋这恶劣的,她是个女子娃,为啥要打她?”那妇女队长的丈夫说,:“她就是嘴馋,嘴馋就是要打她!”还说:“她再嘴馋,还是要打她!”张水娥妈没法,扑过来要打张水娥,别人拉没打上。这个时候,一位驻队干部来了,对张水娥妈说,明天一定给你处理。这时那妇女队长从办公室边走边说:“打的对着,她不骂人家,人家就不打她。”
我们不必再纠缠打架细节的描述,却说这次打架,起因却是极小极小之事,双方都有各自的理由,但都陷于不理智之中,只强调自己的对,而对对方的立场没有哪怕一点点的容忍,而队上干部、驻队干部又忙于一年建成大寨县,把这认成了一件小事,没有及时进行化解,致使事件慢慢向悲剧滑去……
事后,没见干部的影子,三、四天内,那张水娥家中的人都没有好好吃饭,生着闷气。一天上午11时,两名驻队干部和队长到张水娥家和张水娥谈话,问张水娥有啥要求,张水娥躺在炕上回答:“狼能吃人就能消化,我现在的要求不能向你提出。你实在要向我要求,我在他脸打两下,事就完了。”如果说,驻队干部能及时将双方叫到一起,做些化解工作,事情也就完了,但结果却不是这样。
七、八天后,队上派张水娥到县革委会招待所服务。工作期间,张水娥脑子里始终盘踞着自己的委屈,憋了一肚子的火,钻进了牛角尖。想队里为啥要把自己派到招待所?认为队里有资产阶级法权;还想为啥前科犯(指妇女队长丈夫,前文打击东街一队黑工厂时曾被拘押)能打人?没人管?又想“自己这人不如人,活到世界上是多余的,从此以后,遗臭万年了,祖祖辈辈说不起话。打了架,别人把你打了,你总不是好的,好的人家咋不打呢?祖祖辈辈在人跟前说不起话。”
一直到了8月8号,事情没有得到处理,心里气愤的张水娥一天没吃饭,一直睡到下午三点,也没睡得着,心里难受,觉得自己活到世上是多余的,没一个人同情自己,关心自己。活的不如人,不如早早死了,思想越想越狭隘。
六点以后,张水娥去农机公司寻他认识的一个职工,找了一个原因向他借到一把钢刀。回去以后,家里没人,端了一碗面,吃不下去,又把面放下,取了一片炕的馍,咬了一口,也咽不下去,又把馍吐了,喝了一碗水。在柜里取出花格上衣,灰补钉裤,换了衣服,把刀带在身上出门。约晚上10 点左右,先走到办公室寻找队长,队长没在,又走到队长家,队长在家吃饭,张水娥问6月15日的工给我记不记?”实际上,张水娥的要求也只是一个面子问题,她想队长如果回答的好,事情就不提了,如果答的不好,自己就不活了,准备到XXX家拼命。这时如果这位队长抓住时机,多进行解释化解工作,怎能发生后来那么大的事?但是这位队长可能身上的事情太多,压力太大;也可能认为张水娥这个事根本不能算个事,他简单的说:“不记。”张水娥问:“谁说不记?”这位队长说:“我说不记。”张水娥彻底失望了,出了队长家门往办公室走,想等队长一会来再辩论一下。等了一会没来,却发现妇女队长的丈夫和几位社员在打扑克,还乐得哈哈大笑。张水娥此时气得浑身哆嗦,愤怒情绪全在脸上,一位女社员在办公室记工,见张水娥情绪不对,就把她往回拉。张水娥说:“我不回去,等一下队长。出不了事情,你回去。”这位女社员犹犹豫豫的走了。后来一位女驻队干部过来,看张水娥脸色不对,便问张水娥干啥,张水娥扭头没理睬,心想:“出了事不处理,没资格问我话,不承认是个干部。”那女干部也只得走了。办公室记工的人走完了,那队长还没来。张水娥继续坐在门口等,如果此时队长来了,也就不会有什么事,但队长偏偏没有出现。张水娥看着那边高兴的打牌的妇女队长的丈夫,满肚子都是气,便向他背后头走,抽出刀子,照住他的左肩,猛刺了三下,顿时鲜血涌出。此时张水娥提刀自戕,不知怎么刺了一下,刺到左手上,也是鲜血淋漓。那妇女队长的丈夫跳将起来,喊叫说:“张水娥,狗日的拿个刀子!”把张水娥追了几米,也没追上,众人忙乱的给他止血,竟无人再去追那张水娥。
张水娥向地门北头跑,鬼使神差般的跑到妇女队长的家门口,拐了进去,进了房子,把蚊帐掀开,只见那妇女队长的儿子在里边睡着。张水娥此时已丧失了理智,据后来她说那一阵子就像鬼把心吃了,向下就刺了两下,向外就跑,一直跑到北边城壕,把刀和刀鞘扔在城壕里,跑向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从此再没有回到家中。
张水娥8月10日被拘留;8月20日,户县公安局以“报复杀人”,将其正式逮捕。而在9月26日的判决中,张水娥却成了“反革命杀人犯”:
反革命杀人犯张水娥,女,现年二十四岁,贫农家庭出身,学生成份,户县城关公社东街大队人,社员。一九七六年八月十日被依法拘留;8月20日依法逮捕,现在押。
罪犯张水娥,思想反动,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一九七年回队参加农业生产以来,一贯表现不好,企图逃往新疆、青海等地。一九七六年六月十五日早,张犯在生产队劳动中做活质量不好,被共产党员、妇女队长XXX批评教育,令其返工。张犯对XXX极为不满,多次恶毒辱骂。X的丈夫XXX阻止时,张犯又辱骂XXX,企图咬伤,并将X的衣服撕烂,XXX在气愤之下,打了张犯几个耳光,张犯又对XXX怀恨在心,多次预谋杀人,进行阶级报复,于八月八日晚骗得他人三角刮刀一把,趁XXX不防之机,猛扑上去,当众向陈的颈部、左肩连戳三刀,致成重伤。张犯闯入XXX家中,穷凶极恶地向正在熟睡的XXX之子XXX(九岁)腹部猛戳两刀,当即死亡。张犯行凶杀人后,畏罪逃跑,扔掉凶器。归案后,仍不向人民低头认罪,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
罪犯张水娥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竟持刀杀害我坚持维护集体利益的共产党员、生产队长XXX亲属,杀伤其夫,杀死其子,手段残忍,罪行严重,民愤极大。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顺利进行,依法判处反革命杀人犯死刑,立即执行。
这本是从一件极小的事,却造成两个家庭的崩溃与无限的痛苦。事情不断向恶性发展,除了当事人的素养、胸怀等原因外,还与当时的组织、干部忙于一年建成大寨县、不及时作为有关。张水娥的骂人当然不对,但她索要应得的劳动报酬无疑是正当的,无端剥夺人的劳动报酬明显是没有道理的。严重的是,当时普遍的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对立,妇女队长的行为被看作是维护集体利益,而张水娥的行为则被看作是无理取闹,这也是此事迟迟得不到处理而终酿悲剧的原因。而到后来出了人命以后,在极左的思潮下,一个普通刑事案件竟成了反革命案件,张水娥的行为从维护自身利益变成了“破坏农业学大寨”的行为,成了“反革命行为”。这个判决不提张水娥的劳动报酬被剥夺,不提她在索要劳动报酬时的被殴打,难道一个未婚女子竟想凭空行凶?她的行为与破坏农业学大寨没有任何关系,更没有反革命的意图。本来,张水娥杀死无辜少年,应受人们谴责,但这个判决,却在民众中激起对张水娥的广泛同情。
1976年9月30日,正是全国人民悲悼毛主席逝世的日子, 6万多群众参加的公捕、公判大会在县体育场召开,会上对“反革命杀人犯”张水娥,以及前年破获的“中国生活党”8名案犯进行公开宣判。张水娥和“中国生活党”首犯魏解放会后被执行了死刑。对于这两名死刑犯的死,老百姓多不以为然,认为罪不当死,议论纷纷。
放下魏解放不说,张水娥的死,给她家庭的打击不啻晴天霹雳,悲痛欲绝,她的母亲在悲痛中,强撑着叫子女安排张水娥的后事,予以安葬,仍然采取农村迷信做法,给以烧化纸钱。这本是安慰亲属内心痛苦的做法,却引起一连串反应,张水娥母亲被认为是“参与张水娥反革命闹事”,被隔离审查,在全公社范围内巡回批斗达20多次,而且10月10日还被判处刑罚:
郑犯在张水娥反革命闹事过程中,一直站在张水娥的反革命立场上,曾于一九七六年六月十七日晚,六月二十八日等数次去XXX参与张水娥反革命闹事,气焰嚣张,态度蛮横,还造谣说xxx将张水娥“下身”踢坏,将张的耳朵打得流黄水等,为张水娥杀人制造舆论,助长了张犯反革命杀人的气焰,郑犯此种行为受到人民群众的批判教育后,但继续坚持反动立场,不思悔改,竟于九月廿三日教唆其儿媳xxx在张水娥被处决后为张犯“拌碗”烧纸,安排数人安葬张犯,扬幡招魂,自己外出躲避。九月三十日张犯被处决后,受郑犯安排的亲族二十余人,强拉张犯尸体,为张“拌碗”烧纸,做棺更衣,隆重埋葬,为张犯扬幡招魂,助长了阶级敌人的反革命气焰,在群众中影响极坏。
综上所述,郑xx参与反革命闹事,气焰嚣张,虽经批判教育,仍不思悔改,继而为反革命杀人犯张水娥扬幡招魂,在群众影响极坏。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现行反革命的破坏活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保卫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顺利进行,故依法判处郑xx参与反革命闹事罪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
张水娥的一些亲属也受到牵连,他的父亲——老贫农张俊岳被隔离27天,他的哥哥也被隔离,进行批斗,大嫂也被监视、隔离,限制自由。
仅仅过了5天,10月15日,那已60岁的张水娥母亲,突然大喊:“人家又来了!这可咋得了呀!”随即昏迷,当日死亡。一个好好的家庭,陷于破碎之中……
时过两年,那张水娥的父亲,不顾自己年迈,不断向有关部门申述,替女儿和妻子鸣冤,1979年5月29日,户县人民法院经过复查,又下了一份新的判决书:
……
经复查后认为,张水娥一九七六年六月十五日因做活质量不好,受到xxx的批评教育,并令其返了工,但因该张当时态度不好,队干部决定暂不给其记工,张犯便对xxx怀恨在心,多次辱骂,当x的丈夫阻止时,又与xxx辱骂厮打起来,从而又对xxx怀恨在心,竟产生报复杀人恶念,遂于一九七六年八月八日手持三角刮刀向xxx的颈、肩部连戳三刀,致成重伤;又闯入x家将其子xxx杀死。故应将张犯定为报复杀人为宜,而我院当时从保卫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方面考虑得多,没有从张犯杀人的动机、目的上严格判断,将其定为反革命杀人,是不对的。原判中为了说明张犯的反革命杀人性质,曾提到张水娥“思想反动,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进行阶级报复”等,均属无限上纲,与实际不符,应予纠正。原判处张水娥死刑,立即执行,是正确的,应予维持。郑xx确参与了张水娥与xxx家闹事的行动,也说过xxx将张水娥下身踢坏,打的耳朵流黄水等不实之话,安排了对张水娥拌碗、烧纸等活动,造成很坏的影响,所以是有一定缺点和错误的,应予批评教育,但本院当时给其定罪判刑,是不妥的,应予纠正。……
综上所述,本院现依法判决如下:
一、将张水娥反革命杀人罪,改为报复杀人罪,对其处刑不变;
二、撤销本院……对郑xx的判决书,宣告郑xx无罪。
非常遗憾,这份判决在一些基本的事实上还是没有完全弄清,如,和妇女队长的矛盾起源于当天上午张水娥“咱这人不兴做天天活,兴做包工活”的这句话,和早上返工没有多大关系;判决说“队干部决定暂不给其记工”,事实上是从头至尾都没有人说过是暂时不给记工,而是一直坚持不给记工。但这份判决至少取掉了压在张水娥头上的“反革命”帽子,而且还给了他母亲的清白。
正是:
一件小事起风雷,花季生命频折摧。
乡老漫说当年事,悲恸早已化烟飞。
请看下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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