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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搬迁焦将村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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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4: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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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堂开发区意欲搬迁东西焦将。对此,焦东、焦西两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代表两村1300多户、4500多名男女老少,表示不同意搬迁。
  
   我们认为,建立西安草堂开发区,总体思路是:民生第一,社会安定,城乡统筹发展,工农和谐相处,开发商和当地百姓“双赢”,皆大欢喜。协调原则是:对等,平等,开诚布公,协商而不是强制。
  
   在上述总思路和协调原则的前提保证下,我们提出焦将村不能搬迁的理由如下:
  
   一、信守“城中村”的承诺
  
   2009年7月31日晚,太平峪管坪会议上,西安高新区负责人李朝阳、县政府.....协调办.....主要领导,庞光镇主要领导,曾承诺:高新区建成后,焦将村将变成城中村,村中农民除享受社保外,可以投资第三产业,可在开发区打工,做小生意,可以出租民房。正是基于这种承诺,双委会才先后做通了村民们的思想工作,村民们才以巨大的牺牲,让出了土地。正是缘于这种承诺,征地工作才得以顺利进展,才有了如今的大好形势。这种承诺,打开了开发的局面,解除了群众心头的忧虑。这种金子般的承诺,是开发顺利进展的推动力,是群众支持开发的唯一理由。
  
   二、搬迁焦将村属于商业用地
  
   今年二月,国务院法制办向全社会征求对新的《搬迁条例》的意见。北京大学六教授提出:搬迁必须坚持公共利益用地的前提。六教授的意见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草堂开发区的落户企业(目下只有比亚迪)既不属于社会公共设施(学校、医院等),也不属于社会公共建筑(铁路、飞机场等),更不是“三峡工程”。其用地属商业用地,应取得当地村民的自愿。
  
   三、容留焦将堡不影响开发布局
  
   焦将村民已让出(含将要让出)六千多亩土地,只剩下四百多亩的弹丸之地---民居。该村不在开发区中心位置,东靠比亚迪生活区,北临开发区边沿,这种位置不影响开发布局。况且开发区也要住人,也有生活区,焦将堡无非是开发区内的一个居民点。
  
   四、搬迁焦将堡困难重重
  
   东西焦将现已完全靠近,成为一个大自然村,是一个拥有千年历史和文化底蕴的古老村堡,也是一个拥有近1300多户、4500多人口的大村大堡。搬出这样一个大村,将遇到巨大的困难:过渡期间,周边邻村没有足够的出租民房;新村址用地无法解决;一家一院的新居无法实现;先安居后搬迁更是无法实施;没有足够的搬迁赔偿,村民难以接受。
  
   五、大村大搬引发一系列后果
  
   低价赔偿,无法满足民生,社会难安定。过渡期间,老弱病残,流离失所,上学儿童,游离不定,社会影响不好。这种后果在已搬迁的高力渠、三府、水堡等小村小堡,已经显现,一遇大村大堡,情况将更严重。
  
   六、搬迁农民无法享受开发的成果
  
   党中央提出让农民享受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并已落实多项(如免农业税、值补、合疗、免学费课本费、修出村路等),同样,失地农民也应该享受当地开发的成果。大村子一旦搬迁,投资第三产业、打工、做生意、出租民房等等实惠将落空。付出巨大牺牲的农民无法得到回报,这是与党的亲民富民政策相悖的。
  
   七、节约开发成本和社会资源
  
   面对一个拥有近1300多户、4500多人口的大村大堡,房屋赔偿是一笔巨资,双方的代价都是惨重的。在“毁”与“存”、“赔偿”与“节约”之间应慎重考虑。拿不出巨资赔偿群众,就意味着低价赔偿,侵犯民生权益。如能将搬迁赔偿款用于城中村的改造或其他赔偿,才真正发挥了国家资金的经济效益。
  
   八、运用邓小平“特区”思维,配合开发,改造城中村,是开发的最好规划
  
   建立开发区和容留一个数千人口的大村子,并非对立。在开发区内容留一个大村子,符合邓小平“特区”思维。工业开发区内容留“农村”因素,正好体现了中央关于城乡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村庄在先,开发在后,村庄是静态的,开发是动态的。基于此,开发区布局完全可以根据容留一个数千人口大村的前提下调整规划,如将生活区靠近焦将堡,合建一个工农和谐相处的繁华生活区,或者根据开发区总布局,对城中村焦将堡进行割补改造。
  
   信守征地时的承诺,不搬迁焦将堡这样的大村大堡,对其进行改造,让城中村融入开发区,让付出牺牲的失地农民得到回报,这将是草堂开发区一个利国利民利商的成功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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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4: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9 12: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8 17: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 还是把比亚迪 赶走 才好

杯具啊 户县已经落后成啥咧  走出去看看
发表于 2010-6-8 12: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体村民签字有效
发表于 2010-6-8 08: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棵   银杏树   咋办 ?
之乎者也 发表于 2010-6-8 08:14



    应该是古树,名木。受保护的
发表于 2010-6-8 08: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盲目的开发,最终坑的是老百姓,得利的是个人
害人不浅啊
发表于 2010-6-8 08: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8 08: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8 08: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发表于 2010-6-8 08: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棵   银杏树   咋办 ?
发表于 2010-6-8 07: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能拆
发表于 2010-6-7 23: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害人不浅啊...
发表于 2010-6-7 22: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盲目的开发,最终坑的是老百姓,得利的是个人。
凯凯 发表于 2010-6-7 21:54



   
发表于 2010-6-7 21: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盲目的开发,最终坑的是老百姓,得利的是个人。
发表于 2010-6-7 21: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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